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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云股份:2018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公告日期:2019-05-07


        大连智云自动化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大连智云自动化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于2019年5月6日下午14:00在深圳市宝安区大洋路126号公司二楼会议室召开,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师利全先生主持。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5月6日上午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5月5日下午15:00至2019年5月6日下午15:00期间任意时间。

  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会议出席情况:

  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7人,代表股份128,554,108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44.5518%。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6人,代表股份128,552,108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44.5511%。

0.0007%。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5人,代表股份12,946,604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4.4868%。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4人,代表股份12,944,604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4.4861%。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人,代表股份2,0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007%。

  3、公司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及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见证律师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二、会议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与会股东以现场记名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对以下议案进行了审议:

  1、审议通过《201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128,554,10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2,946,60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2、审议通过《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128,552,10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84%;反对2,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2,944,60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46%;反对2,000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3、审议通过《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128,552,10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84%;反对2,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2,944,60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46%;反对2,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15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4、审议通过《2018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总表决情况:

  同意128,554,10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2,946,60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5、审议通过《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28,554,10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2,946,60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6、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19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同意128,554,10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2,946,60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7、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28,554,10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2,946,60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8、审议通过《关于修改<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28,554,10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2,946,60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9、审议通过《关于修改<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28,554,10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2,946,60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由北京市京都(大连)律师事务所高文晓、孙小雲律师进行了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及表决程序等事宜,均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所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大连智云自动化装备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京都(大连)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大连智云自动化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召开2018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大连智云自动化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