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097 证券简称:智云股份 公告编号:2017-053
大连智云自动化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
2017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期权数量及行权价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大连智云自动化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7年5月25日召开
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17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期权数量及行权价格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简述
1、2016年12月30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大连智云自动化装备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以下简称“股票股权激励计划”)的议案》、《关于<大连智云自动化装备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办法>的议案》。
2、2017年1月4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大连智云自动化装备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关于<大连智云自动化装备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17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独立董事对公司的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发表独立意见,同意公司实行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3、2017年1月4日,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大连智云自动化装备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关于核查公司2017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中的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以及《关于<大连智云自动化装备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办法>的议案》,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认为本次列入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条件,其作为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合法、有效。
4、2017年1月20日,公司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大连智云自动化装备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关于<大连智云自动化装备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17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董事会被授权确定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授权日及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并办理授予股票期权所必须的全部事宜等。
5、2017年1月23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临时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17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同意确定2017年1月23日为授予日,向符合条件的123名激励对象授予400万份股票期权,期权简称:智云JLC3,期权代码:036238。
6、2017年5月25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17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期权数量及行权价格的议
案》,由于公司实施2016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以公司总股本149,416,575股为基数,
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0.5元现金(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
8股,因此公司将股权激励计划期权数量调整为720万股,行权价格调整为30.728
元。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调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期权数量及行权价格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二、本次调整事由和调整方法
公司于2017年5月17日实施完成了2016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以公司总股本
149,416,575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0.5元现金(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
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8股。
根据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在公司出现除息、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事宜时,需对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期权数量及行权价格作调整。
根据公司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对公司股票期权激
励计划的期权数量及行权价格调整如下:
(一)股票期权数量的调整方法
本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若在行权前公司有资本公积金转增股份、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或缩股、配股等事项,应对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进行相应调整,调整方法如下:
1、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
Q=Q0×(1+n)
Q0:调整前的股票期权数量;
n:每股的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的比率(即每股股票经转增、送股或拆细后增加的股票数量);
Q:调整后的股票期权数量。
调整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涉及的授予数量:Q=400万×(1+0.8)=720万
(二)行权价格的调整方法
本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若在行权前公司有资本公积金转增股份、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或缩股、配股、派息等事项,应对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进行相应调整,调整方法如下:
1、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
P=P0/(1+n)
P0:调整前的行权价格;
n:每股的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的比率(即每股股票经转增、送股或拆细后增加的股票数量);
P:调整后的行权价格。
4、派息
P=P0-V
P0:调整前的行权价格;
V:每股的派息额;
P:调整后的行权价格。
调整后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P=(55.36-0.05)/(1+0.8)=30.728元
调整后股权激励计划授予股票期权总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各激励对象所持期权数量占股权激励计划授予股票期权总量的比例与公司总股本的比例均未发生变化。
三、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期权数量及行权价格的调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对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期权数量及行权价格进行调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
四、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经审议认为:公司此次就2016年度权益分配方案对公司2017年股票
期权激励计划期权数量及行权价格的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创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8号:股权激励计划》及《大连智云自动化装备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中关于股票期权数量及行权价格调整的有关规定。独立董事同意董事会对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期权数量及行权价格进行调整。
五、监事会的核查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调整符合公司《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创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8号:股权激励计划》及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中关于股票期权数量及行权价格调整的相关规定,同意董事会对公司2017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所涉股票期权数量及行权价格进行调整。
六、律师法律意见书结论性意见
公司本次调整已取得必要的批准和授权,本次调整的相关事宜符合《管理办法》《备忘录第8号》《公司章程》和《2017年股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次调整股票期权授予数量及行权价格合法、有效。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北京市京都(大连)律师事务所关于大连智云自动化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调整2017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期权数量及行权价格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大连智云自动化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5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