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096 证券简称:易联众 公告编号:2023-016
易联众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情况
2023 年 4 月 25 日下午 14:30-16:30 时,易联众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在公司六楼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提议召开本次会议的会议通知已于2023 年 4月 14日以电话、微信、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应出席会议董事 12 人,实际出席会议董事 12 人。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张曦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表决情况
经审议,本次会议以书面投票表决的方式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公司《2022 年年度报告》及《2022 年年度报告摘要》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2022 年年度报告》及《2022 年年度报告摘要》符
合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2022 年年度报告》及《2022 年年度报告摘要》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
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公告,《2022 年年度报告摘要》同时刊登在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
表决结果:同意票 12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表决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公司《2022 年度 CEO 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 12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表决通过。
(三)审议通过公司《2022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公司《2022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
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公告。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的 4 名独立董事(包括已离任的 1 名独立董事)分别向董
事会递交了《2022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于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进行述职。
《2022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
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 12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表决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公司《2022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公司《2022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
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 12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表决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公司《2022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公司《2022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以及独立董事、监事会发表的意
见 详 见 公 司 同 日 刊 登 在 中 国 证 监 会 指 定 信 息 披 露 网 站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 12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表决通过。
(六)审议通过公司《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和《公司章程》、《未来三年(2021年-2023 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等相关规定,鉴于公司 2022 年度实现的可分配利润(即公司弥补亏损、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的税后利润)为负数,公司不满足现金分红的条件,且综合考虑公司未来发展战略及实际经营情况,为更好地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保障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公司拟定 2022 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即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关于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及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详见公
司 同 日 刊 登 在 中 国 证 监 会 指 定 信 息 披 露 网 站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 12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表决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公司《关于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
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公
司合并资产负债表中经审计的未分配利润为-241,636,466.20 元,公司实收股本430,000,000.00 元,公司未弥补亏损金额超过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
《关于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公告》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 12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表决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公司《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2023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关于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2023 年度薪酬方案的公告》及独立董事
发表的独立意见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 12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表决通过。
本议案中关于董事 2023 年度薪酬方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公司《2023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2023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符合法律、行政法规、
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23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
表决结果:同意票 12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表决通过。
(十)审议通过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制度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制度,促进公司健康稳定发展,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章程》及相关制度进行修订。
10.1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 12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表决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相关的商事变更登记、备案手续。
10.2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 12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表决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0.3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 12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表决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0.4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 12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表决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制度的公告》及修订后的《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公告。
(十一)审议通过公司《关于修订<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加强公司与投资者和潜在投资者(以下统称“投资者”)之间的信息沟通,促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以便公司与投资者之间建立长期、稳定的良性关系,切实保护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上市公司投资者
管理工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相关法规、制度,公司对《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进行全面修订。
修订后的《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 12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表决通过。
(十二)审议通过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最新颁布的会计准则解释进行的相应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执行新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涉及以往年度的追溯调整。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公司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董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及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 12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表决通过。
(十三)审议通过公司《关于续聘 2023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关于续聘 2023 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独立董事发表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
立意见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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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决结果:同意票 12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表决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补选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原独立董事林治洪先生于 2022 年 11 月 23 日申请辞
任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职务,且公司已于 2023
年 2 月 6 日通过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张月波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独
立董事。为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保证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的正常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经公司董事长张曦先生提名,并经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同意补选张月波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任期自本次会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同意票 12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表决通过。
(十五)审议通过公司《关于召开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关于召开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