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096 证券简称:易联众 公告编号:2021-131
易联众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情况
2021 年 12 月 28 日上午 09:30-11:00 时,易联众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以通讯方式召开。提议召开本次会议
的会议通知已于 2021 年 12 月 24 日以电话、微信、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应出席
会议董事 11 人,实际出席会议董事 11 人,全体董事均亲自出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张曦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议定事项合法有效。
二、会议表决情况
经审议,本次会议以书面投票表决方式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公司《关于补选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原董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蒋志翔先生辞职,为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保证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正常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根据公司董事长张曦先生提名,董事会同意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王斌先生为主任委员,同意补选郭小东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郭小东先生简历见附件)。
表决结果:同意票 11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表决通过。
(二)审议通过公司《关于组织架构调整的议案》
为适应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提高公司管理水平和效率,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明确职责分工,公司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战
略发展规划及实际经营发展情况,决定对公司组织架构进行调整。调整后的组织架构图如下:
表决结果:同意票 11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表决通过。
(三)审议通过公司《关于调整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议案》
公司 202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2021 年 12 月修订)》“第一百二十四条 公司 CEO、联席 CEO、
执行总裁、常务副总裁、高级副总裁、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规定,结合公司战略发展规划及实际经营发展需要,决定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职务进行调整。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关于调整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公告》及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 11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表决通过。
(四)审议通过公司《关于修订<总经理工作细则>的议案》
为促进公司健康稳定发展、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决定对《总经理工作细则》进行了相关修订。
修订后的《CEO 工作细则》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
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 11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表决通过。
(五)审议通过公司《关于转让参股公司福建省星民智联科技有限公司 25%股
权的议案》
为优化公司资产结构及资源配置,董事会同意公司将持有的福建省星民智联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星民智联”)25%股权以人民币 387.5 万元的交易价格转让给弘安投资(深圳)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本次股权转让后,公司不再持有星民智联股权。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关于转让参股公司福建省星民智联科技有限公司 25%股权的公告》及独立董
事发表的独立意见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 11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表决通过。
(六)审议通过公司《关于坏账核销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关于坏账核销的公告》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 11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表决通过。
三、备查文件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易联众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 会
2021年12月28日
附件: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简历
郭小东,1968 年 6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法学博士学历,
高级律师、注册税务师。1988 年 9 月至 1994 年 12 月,任新疆伊犁边塞律师事务
所助理、律师;1995 年 1 月至 1998 年 11 月,任厦门天翼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
师;1999 年 1 月至 2015 年 10 月,任福建大道之行律师事务所主任、合伙人、律
师;2015 年 10 月至 2017 年 4 月,任北京观韬(厦门)律师事务所荣誉主任、高
级合伙人、律师;2017 年 4 月至今,任北京观韬中茂(厦门)律师事务所荣誉主
任、高级合伙人、律师;2010 年 6 月至 2021 年 7 月期间,曾兼任福建神州电子股
份有限公司、厦门新泰阳股份有限公司、鹭燕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安妮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厦门鼎成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监事、厦门东方万里原石有限公司董事;现兼任合诚工程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603909)独立董事、中红普林医疗用品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300981)独立董事、厦门金龙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股票代码:600686)、厦门纵横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华厦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1 年 7 月起任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止,郭小东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从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4 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存在作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