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096 证券简称:易联众 公告编号:2021-073
易联众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情况
2021 年 7 月 9 日上午 11:00-11:30 时,易联众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 “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提议召开本次会议的会议通知已于 7 月 5 日以电话、微信、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应参加会议监事 3 人,实际参加会议监事 3 人,会议由石雪莲女士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二、会议表决情况
全体监事经过认真审议,本次会议以书面投票表决的方式形成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经全体监事审议和表决,选举石雪莲女士担任公司第五届监事会主席,任期自本次监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监事会届满之日止。(石雪莲女士简历见附件)
表决结果:同意票 3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表决通过。
(二)审议通过公司《关于放弃参股公司股权优先购买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本次公司放弃参股公司福建易联众蓝创科技有限公司股权优先购买权暨关联交易事项,是综合考虑公司自身情况等而做出的决策,符合公司当前的实际情况和发展战略。本次关联交易事项的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及公司《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等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关于放弃参股公司股权优先购买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址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公告。
(三)审议通过公司《关于向中国银行厦门自贸试验区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向中国银行厦门自贸试验区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由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张曦先生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同时公司提供位于福州市闽侯县荆溪镇永丰社区文山里 185 号 A3#楼整座(建筑面积合计 3,691.20平方米)为前述授信额度提供抵押担保事项,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旨在满足公司业务增长对流动资金的需求,体现了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对公司的支持,有利于公司经营发展,不存在占用公司资金及损害公司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公告》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址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公告。
三、备查文件
《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易联众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21年7月9日
附件:监事会主席简历
石雪莲:女,1985 年 8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企业人力资源
管理师,硕士研究生学历。2011 年 7 月,毕业于厦门大学人文学院艺术学专业,获
硕士学位。2013 年 1 月至 2015 年 2 月,任公司人力资源部副总经理,现任公司人
力资源部总经理。2019 年 5 月至 2021 年 7 月任公司第四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
2020 年 6 月至 2021 年 7 月任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主席;2021 年 7 月起任公司第五届
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
截至本公告日,石雪莲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从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4 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存在作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