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096 证券简称:易联众 公告编号:2021-066
易联众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易联众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2020 年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 2021 年5 月24日召开的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权益分派方案情况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及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
2020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 2020 年 12 月 31 日总股本 430,000,000 股为基数,
向全体股东实施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0.050 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红利
2,150,000 元,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下一年度。
2、自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本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
3、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与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一致。
4、本次实施权益分派方案距离股东大会通过利润分配方案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 2020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430,000,000 股为基
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0.050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0.045 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
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1 个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010 元;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005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1 年 7 月 7 日(星期三),除权除息日为:
2021 年 7 月 8 日(星期四)。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1 年 7 月 7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
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 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 2021 年
7 月 8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六、咨询办法
1、咨询机构:易联众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2、咨询联系人:李虹海、周丽
3、咨询电话:0592-2517011、0592-6307553
4、传真电话:0592-2517008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议;
2、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3、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权益分派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特此公告。
易联众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 会
2021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