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096 证券简称:易联众 公告编号:2021-058
易联众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 司及监事 会全体成 员保证信 息披露的 内容真实 、准确、完整,没 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情况
2021 年 6 月 17 日上午 10:30-11:00 时,易联众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提
议召开本次会议的会议通知已于 2021 年 6 月 11 日以电话、微信、电子邮件等方式
发出,应出席会议监事 3 人,实际出席会议监事 3 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石雪莲女士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议定事项合法有效。
二、会议表决情况
经审议,本次会议以书面投票表决的方式形成以下决议:
审议通过公司《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公司第四届监事会提名陈昭昭女士、许丽美女士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附后)。
上述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将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任期自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三年。
为确保监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一届监事会监事就任前,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监事仍将继续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忠实、勤勉地
履行监事义务与职责。
表决结果:同意票 3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表决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采用累积投票制进行选举,分别对每位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逐一表决。
特此公告。
易联众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21年6月17日
附件:
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
一、陈昭昭,女,1986 年 5 月出生,中国国籍,2008 年毕业于南京晓庄学
院广播电视新闻专业,大学本科,文学学士。2015 年 4 月至 2016 年 8 月,任公
司综合行政部总经理助理。现任公司综合行政部副总经理、工会主席。2020 年 5月起任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监事。
截至公告日,陈昭昭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从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4 条规定的情形,不存在作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二、许丽美,女,生于 1968 年 12 月,中国台湾籍,硕士研究生学历,资深
行销管理师、执业中医师。1998 年 11 月,毕业于英国 De Montfort 大学管理学
院,获行销管理专业硕士学位;2018 年 6 月毕业于厦门大学医学院中医内科学
专业,获医学硕士学位。1990 年 11 月至 1996 年 10 月,任(台湾)龙风冷冻食
品公司企划部门行销主任;1999 年 2 月至 2003 年 8 月,任(台湾)英商 Boots
International Retail 企划部门品类管理经理;2003 年9 月至 2010 年 7 月任(中
国)顶新集团公司(康师傅)企划部协理;2018 年 8 月至 2021 年 4 月任华医馆
执业医师;现任厦门思明南普陀中医院执业医师。2015 年 6 月至 2018 年 6 月任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监事,2018 年 6 月起任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监事。
截至公告日,许丽美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从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4 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存在作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