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伍股份
证券代码:300095 证券简称:华伍股份 公告编号:2024-011
江西华伍制动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仲裁事项执行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西华伍制动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申请执行人”)于近日收到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划转的仲裁案件执行款 10,771,240.71 元。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仲裁基本情况
公司于 2019 年 10 月 15 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提起仲裁的公告》(公
告编号:2019-069)。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贸仲”)根据公司与被申请人一花再华、被申请人二潘北河于 2016 年 12 月签订的《江苏环宇园林建设有限公司 25%股权的股权转让协议》中仲裁条款的约定,于 2018年 12 月分别签订的《股权质押协议》中仲裁条款的约定受理了本案。
2021 年 4 月 8 日,公司收到中国贸仲送达的《裁决书》【(2021)中国贸
仲京裁字第 0577 号】,中国贸仲对本案进行了仲裁,裁决花再华、潘北河向公
司支付人民币 205,312,600 元及相关违约金。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9 日在巨潮资
讯网披露了《关于仲裁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019),就本次裁决的相关结果进行了披露。
公司收到中国贸仲送达的《裁决书》后,根据法律流程积极申请执行本裁决。
2021 年 6 月 15 日,公司收到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案件受理通知
书》:关于公司申请强制执行被执行人潘北河、花再华履行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2021)中国贸仲京裁字第 0577 号裁决书一案,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
民法院已立案执行。公司于 2021 年 6 月 15 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仲裁事
项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061),就本次申请执行事项进行了披露。
华伍股份
以上事项具体情况详见上述公告。
二、本次仲裁事项执行情况
2024 年 3 月 5 日,公司收到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划转的关于上述案
件的执行款共计 10,771,240.71 元。
三、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四、本次执行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
公司在以前年度已对花再华、潘北河尚未支付的款项计提了坏账准备194,718,163.46 元(数据未经审计),截至 2023 年度期末,还有 10,594,436.54元(数据未经审计)在其他应收款科目,本次收到法院划转的执行款10,771,240.71 元属于收回其他应收款,对公司本期或期后利润的影响以会计师事务所年度审计确认结果为准。
公司享有继续要求花再华、潘北河履行债务的权利,公司将持续关注上述案件的进展情况,积极采取各种措施以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同时公司将根据后续进展情况及时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执行款项收款银行业务回单。
特此公告。
江西华伍制动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3 月 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