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095 证券简称:华伍股份 公告编号:2022-041
江西华伍制动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部分股份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会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风险提示:
1、江西华伍制动器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聂景华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质押股份数量(含本次在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办理的 20,170,000 股股票质押)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数量比例为 82.95%,比例超过 80%,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2、聂景华先生本次在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办理的 20,170,000 股股票质押业务所融资金主要用于归还其在南昌金融控股有限公司办理的股票质押贷
款,全部质押股份数量为 22,022,023 股公司股票。聂景华先生已于 2022 年 5
月 24 日全部归还完毕该笔贷款,南昌金融控股有限公司已申请办理22,022,023 股公司股票解除质押业务,该笔解除质押业务办理完成后,聂景华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质押股份数量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数量比例将由本次质押前的 66.14%下降至 64.60%。
3、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聂景华先生解除在南昌金融控股有限公司质押的22,022,023 股股票质押业务尚未办理完成,如果该笔解除股票质押业务未能完成,聂景华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质押股份数量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数量比例将无法按照预期下降,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一、股东股份质押的基本情况
江西华伍制动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5 月 23 日
收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聂景华先生通知,获悉其将所持有的部分本公
司股份质押,具体事项如下:
1、股东本次股份质押的基本情况
是否为 是否为 是
股 控股股 占公 限售股 否 质
东 东或第 本次质 占其所 司总 (如 为 质押 质押 质权 押
名 一大股 押数量 持股份 股本 是,注 补 起始 到期 人 用
称 东及其 (股) 比例 比例 明限售 充 日 日 途
一致行 类型) 质
动人 押
2022 办理 中信 置换
聂 年 5 解除 建投 前期
景 是 20,170, 32.39% 4.80% 否 否 月 质押 证券 已质
华 000 20 登记 股份 押的
日 手续 有限 部分
之日 公司 股份
注:上述质押股份不涉及重大资产重组等业绩补偿义务
2、股东股份累计质押的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已质押股 未质押股
本次 份情况 份情况
本次质 质押 已质 占 未质 占
持股 押前质 后质 占其 占公 押股 已 押股 未
股东名 数量 持股 押股份 押股 所持 司总 份限 质 份限 质
称 (股 比例 数量 份数 股份 股本 售和 押 售和 押
) (股) 量 比例 比例 冻结 股 冻结 股
(股 数量 份 数量 份
) (股 比 (股 比
) 例 ) 例
聂景华 62,26 14.82 29,643, 49,813 80.00 11.86 0 0 0 0
7,500 % 716 ,716 % % % %
聂璐璐 49,97 11.90 49,760, 49,760 99.56 11.85 0 0 0 0
7,814 % 000 ,000 % % % %
江西华
伍科技 7,800, 0 0
投资有 000 1.86% 0 0 0% 0% 0 % 0 %
限责任
公司
120,0 28.58 79,403, 99,573 82.95 23.70 0 0
合计 45,31 % 716 ,716 % % 0 % 0 %
4
注:
①、聂璐璐为聂景华之女,聂景华与聂璐璐为一致行动人关系,江西华伍科技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系聂景华控制的法人股东,聂景华持有该公司 90%的股权。
②、上表中的限售股份不包括高管锁定股。
二、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股份质押与上市公司生产经营需求无关。
2、未来半年内和一年内分别到期的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数据期间 到期的质押股份 占其所持 占公司总 对应融资余额
累计数量 股份比例 股本比例
未来半年内 79,403,716 股 66.14% 18.90% 30,700 万元
未来一年内 20,170,000 股 16.80% 4.80% 9,001.9725 万元
(不含半年内)
合计 99,573,716 股 82.95% 23.70% 39,701.9725 万元
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办理股票质押主要是个人融资所需,其自身具备相应的资金偿还能力,还款资金来源为其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
3、聂景华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侵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最近一年,除聂景华先生、聂璐璐女士为公司申请银行授信和其他融资事项无偿提供担保,以及江西华伍科技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受让公司尚未实缴的 7,000 万元北京中证焦桐投资基金(有限合伙)合伙份额(详见公司披露的《关于转让北京中证焦桐投资基金(有限合伙)份额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86))之外,聂景华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与公司未发生其他关联交易。
4、本次股份质押事项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公司治理等事项产生实质性影响。
5、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聂璐璐、江西华伍科技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基本情况。
聂景华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住所地为江西省丰城市剑南街道,最近三年任江西华伍制动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
聂璐璐女士,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住所地为江西省丰城市剑南街道,最近三年任江西华伍制动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
江西华伍科技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伍科技”)基本情况如下: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注册地:江西省丰城市工业园区丰源大道
法定代表人:聂景华
注册资本:1,000 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机械设备与配件制造、销售;设备起重、安装;实业投资;职业教育;技术开发、转让、咨询、服务#
聂景华先生持股比例:90%
最近一年及一期主要财务数据(合并)和偿债能力指标:
单位:万元
项目 2021 年 12 月 31 日 2022 年 3 月 31 日
/2021 年度 /2022 年 1 月-3 月
资产总额 51,587.8 48,450.94
负债总额 33,779.09 36,025.59
营业收入 0 0
净利润 5,875.39 -5,383.36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0 0
资产负债率 65.48% 74.36%
流动比率 51.1% 78.36%
速动比率 51.1% 78.36%
现金/流动负债比率 0 0
注:2021 年度、2022 年 1-3 月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华伍科技各类借款总余额为 8,547 万元,未来半年内需偿付上述债务金额为 300 万元,未来一年内需偿付上述债务金额为 3,300 万元。最近一年未存在大额债务逾期或违约记录及金额,未存在主体和债项信用等级下调的情形,没有因债务问题涉及重大诉讼或仲裁情况。华伍科技未来拟通过转化贷款、借新还旧、贷款展期及资产处置资金偿还债务等方式化解短期债务风险。目前华伍科技不存在偿债风险。
聂景华先生控制的核心企业为本公司、华伍科技、江西华伍电力有限公司,本公司的相关财务信息详见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定期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