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伍股份
证券代码:300095 证券简称:华伍股份 公告编号:2022-009
江西华伍制动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独立董事辞职及补选独立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会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西华伍制动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独立董事郑毅珊女士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郑毅珊女士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独立董事职务,并相应辞去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职务,郑毅珊女士辞职后将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
郑毅珊女士的原定任期届满日为 2024 年 5 月 16 日。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郑
毅珊女士未持有公司股票,其离职后将继续遵守《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和业务规则的相关规定及其所作的相关承诺。
郑毅珊女士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勤勉尽责、恪尽职守,公司董事会对郑毅珊女士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所作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郑毅珊女士辞职将导致公司董事会中独立董事人数少于董事会总人数的三分之一。根据《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郑毅珊女士的辞职申请将在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任独立董事后生效。在此期间,郑毅珊女士将继续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职责。
为保证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同意提名刘卫东先生(简历见附件)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并同时担任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华伍股份
委员和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截至公告披露日,刘卫东先生已经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及独立性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能提交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江西华伍制动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1 月 24 日
附件:刘卫东先生简历
刘卫东先生:1966年10月出生,汉族,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学历,律师,1989年毕业于西南政法大学法律系法律专业,1993 年开始执业于江西涉外经济律师事务所;现执业于江西求正沃德律师事务所,系高级合伙人、主任。现任江西省政协委员、省法官检察官遴选委员会委员、省律协常务副会长、省新联会副会长、省政协社会与法制委员会委员等职务;江西省建材集团有限公司董事;江西海源复合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联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公告日,刘卫东先生没有持有本公司股份。
刘卫东先生未受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4 条所规定的情形,没有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其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刘卫东先生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