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伍股份
江西华伍制动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说明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江西华伍制动器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438 号)同意注册,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江西华伍制动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41,379,310 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00元,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14.50 元/股,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上述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大华验字[2021]000851 号《验资报告》。公司总股本由 378,710,854 股增加至 420,090,164 股,公司注册资本由人民币378,710,854 元增加至 420,090,164 元。
鉴于此,公司本次修订《公司章程》中注册资本相关条款,具体如下:
原条款 修订后
第 5 条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第 5 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378,710,854 元。 420,090,164 元。
第 18 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 第 18 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
378,710,854 股,公司的股本结构为: 420,090,164 股,公司的股本结构为:
普通股 378,710,854 股,其他种类股 普通股 420,090,164 股,其他种类股
0 股。 0 股。
根据公司 2021 年 5 月 17 日召开的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提
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鉴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而修订章程相关内容事宜,为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事项,本次修订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江西华伍制动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 月 2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