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095 证券简称:华伍股份 公告编号:2021-047
江西华伍制动器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会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1 年 5 月 17 日下午 14:00
网络投票时间: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2021 年 5 月 17
日上午 9:30-11:30,下午 13:00-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2021 年 5 月 17
日 9:15- 15:00。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江西省丰城市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火炬大道 26 号公司
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聂景华先生
6、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 11 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
92,405,8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4.4001%。
其中:
1.1、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 3 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
数 92,325,3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4.3788%;
1.2、通过网络投票系统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共 8 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
数 80,5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13%。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
(或股东代理人)以外其他股东(或股东代理人)(以下简称“中小投资者”)8 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数 80,5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13%。
2、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一)议案表决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二)议案表决结果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92,374,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57%;反对31,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43%;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2、《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92,367,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80%;反对31,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43%;弃权7,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77%。
表决结果:通过。
3、《2020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情况:同意92,367,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80%;反对31,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43%;弃权7,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77%。
表决结果:通过。
4、《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92,367,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80%;反对31,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43%;弃权7,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77%。
表决结果:通过。
5、《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情况:同意92,346,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359%;反对52,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64%;弃权7,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77%。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为:同意21,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6.4596%;反对52,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4.7205%;弃权7,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8199%。
表决结果:通过。
6、《关于与上海振华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
况及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案》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上海振华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回避表决。
表决情况:同意70,109,200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447%;反对31,700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52%;弃权7,100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01%。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为:同意41,700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1.8012%;反对31,700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9.3789%;弃权7,100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8199%。
表决结果:通过。
7、《关于续聘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92,348,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381%;反对31,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43%;弃权25,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76%。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为:同意23,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8.9441%;反对31,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9.3789%;弃权25,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1.6770%。
表决结果:通过。
8、《关于公司2021年度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92,367,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80%;反对31,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43%;弃权7,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77%。
表决结果:通过。
9、《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选举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9.1 选举聂景华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92,348,407票。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为:同意23,107票。
表决结果:本议案采用累积投票方式表决。本次应选非独立董事6名,聂景华先生得票数92,348,407票,得票数从高到低位列前6名内,且不低于最低得票数即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代表股份总数的1/2,故聂景华先生当选为公司非独立董事。
9.2 选举聂璐璐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92,327,304票。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为:同意2,004票。
表决结果:本议案采用累积投票方式表决。本次应选非独立董事6名,聂璐璐女士得票数92,327,304票,得票数从高到低位列前6名内,且不低于最低得票数即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代表股份总数的1/2,故聂璐璐女士当选为公司非独立董
9.3 选举曹明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92,327,303票。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为:同意2,003票。
表决结果:本议案采用累积投票方式表决。本次应选非独立董事6名,曹明生先生得票数92,327,303票,得票数从高到低位列前6名内,且不低于最低得票数即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代表股份总数的1/2,故曹明生先生当选为公司非独立董事。
9.4 选举陈凤菊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92,327,303票。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为:同意2,003票。
表决结果:本议案采用累积投票方式表决。本次应选非独立董事6名,陈凤菊女士得票数92,327,303票,得票数从高到低位列前6名内,且不低于最低得票数即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代表股份总数的1/2,故陈凤菊女士当选为公司非独立董事。
9.5 选举曾志勇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92,327,303票。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为:同意2,003票。
表决结果:本议案采用累积投票方式表决。本次应选非独立董事6名,曾志勇先生得票数92,327,303票,得票数从高到低位列前6名内,且不低于最低得票数即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代表股份总数的1/2,故曾志勇先生当选为公司非独立董事。
9.6 选举杨育青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92,327,303票。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为:同意2,003票。
表决结果:本议案采用累积投票方式表决。本次应选非独立董事6名,杨育青女士得票数92,327,303票,得票数从高到低位列前6名内,且不低于最低得票数即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代表股份总数的1/2,故杨育青女士当选为公司非独立董事。
10、《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选举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10.1 选举程文明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92,327,301票。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为:同意2,001票。
表决结果:本议案采用累积投票方式表决。本次应选独立董事3名,程文明先生得票数92,327,301票,得票数从高到低位列前3名内,且不低于最低得票数即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代表股份总数的1/2,故程文明先生当选为公司独立董事。
10.2 选举饶立新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92,327,303票。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为:同意2,003票。
表决结果:本议案采用累积投票方式表决。本次应选独立董事3名,饶立新先生得票数92,327,303票,得票数从高到低位列前3名内,且不低于最低得票数即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代表股份总数的1/2,故饶立新先生当选为公司独立董事。
10.3 选举郑毅珊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92,327,301票。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为:同意2,001票。
表决结果:本议案采用累积投票方式表决。本次应选独立董事3名,郑毅珊女士得票数92,327,301票,得票数从高到低位列前3名内,且不低于最低得票数即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代表股份总数的1/2,故郑毅珊女士当选为公司独立董事。
11、《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暨选举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11.1 选举刘莹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表决情况:同意92,327,302票。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为:同意2,002票。
表决结果: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