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伍股份
证券代码:300095 证券简称:华伍股份 公告编号:2021-031
江西华伍制动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会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西华伍制动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22日召开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董事会同意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该事项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董事会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2021年度的具体审计要求和审计范围,与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协商确定相关的审计费用。
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从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工作中,能够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恪尽职守,为公司提供了高质量的审计服务,其出具的报告能够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的实际情况、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职责,从专业角度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基于上述原因,公司拟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
二、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机构名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2年2月9日成立(由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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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16号院7号楼 1101
执业资质:1992年首批获得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发的《会计师事务所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许可证》,2006年经PCAOB认可获得美国上市公司审计业务执业资格,2010年首批获得H股上市公司审计业务资质。
是否曾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是
是否加入相关国际会计网络:加入大华国际会计公司(原马施云国际会计公司)。
2、人员信息
目前合伙人数量:232 人
截至2019年末注册会计师人数:1458人,较2018年末注册会计师人数净增加150人,其中: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的注册会计师人数:699人;截至 2019 年末从业人员总数:6119 人
3、业务规模
2019 年度业务总收入:199,035.34 万元
2019 年度审计业务收入:173,240.61 万元
2019 年度证券业务收入:73,425.81 万元
2019 年度审计公司家数:18858
2019 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家数:319
是否有涉及上市公司所在行业审计业务经验:是
4、投资者保护能力
职业风险基金 2019 年度年末数:266.73 万元;
职业责任保险累计赔偿限额:70,000 万元;
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5、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近三年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的概况:行政处罚2次,行政监管措施18次,自律处分3次。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近三年未受到过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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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处分。
(二)、项目成员信息
1、人员信息
项目合伙人:周益平,注册会计师,合伙人,具有 20 余年的审计经验,至今负责过多家企业改制上市审计、上市公司年度审计、清产核资、绩效考核、证监局及财政部检查等工作,有证券服务业务从业经验,无兼职。
项目质量控制负责人:包铁军,注册会计师,合伙人,1997 年开始从事审计业务,专注于企业资产重组、上市公司及央企审计业务,曾负责多家上市公司、央企及其他公司年度审计工作。2015年开始专职负责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重大审计项目的质量复核工作,审核经验丰富,有证券服务业务从业经验,无兼职。从事证券业务的年限20年, 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刘勇,注册会计师,具有证券业务服务经验,未在其他单位兼职。至今为多家上市公司提供过年报审计以及重大资产重组审计等证券服务,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
2、上述相关人员的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上述人员能够在执行本项目审计工作时保持独立性,近三年未发现其存在不良诚信记录。
三、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1、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事前对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充分的了解和沟通,并通过对审计机构提供的资料进行审核并进行专业判断,认为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在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等方面能够满足公司对于审计机构的要求,同意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
2、董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1年4月22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请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21年度审计机构。董事会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董事会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2021年度的具体审计要求和审计范围,与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协商确定相关的审计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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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1年4月22日召开了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监事会认为: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不会影响会计报表的审计质量。相关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和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4、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表示同意的独立意见。
全体独立董事一致认为: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资格,拥有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能够满足公司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要求,为更好地适应公司未来业务发展需要,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聘请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不会影响公司会计报表的审计质量。相关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江西华伍制动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4 月 2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