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095 证券简称:华伍股份 公告编号:2020-054
江西华伍制动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董事、高管股份减持计划期限届满的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会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西华伍制动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于2020年1月7日披露了《关于部分董事、高管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0-001)。公司高管曹明生先生、谢徐洲先生、张璟先生、蔡奎先生计划自《关于部分董事、高管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发布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以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合计减持不超过86.875万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0.2339 %)(本公告中所述公司总股本为剔除回购专用账户中股份数量后的总股本)。
2020年3月5日,公司披露了《关于部分董事、高管减持股份计划实施完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11)。曹明生先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146,200股,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毕。具体内容详见上述公告。
2020年3月9日,公司披露了《关于部分高管减持股份计划实施完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12)。蔡奎先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57,800股,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毕。具体内容详见上述公告。
2020年5月7日,公司披露了《关于部分董事、高管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毕及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35)。张璟先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减持本公司股份234,000股,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毕。具体内容详见上述公告。
2020年5月19日,公司披露了《关于部分高管股份减持计划实施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37)。谢徐洲先生的减持股份计划减持股份数量已过半。具体内容详见上述公告。
因本次减持计划期限届满,2020年8月5日,公司收到公司高管谢徐洲先生出具的《关于减持公司股份计划期限届满的告知函》,上述股东减持计划时间届满。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现将上述
董事、高管本次减持计划的具体减持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计划实施情况
(一)本次减持股份情况: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减持期间 减持均价 减持股数 占公司总股本
(元/股) (万股) 比例
曹明生 集中竞价交易 2020.3.3 7.39 2.92 0.0079%
2020.3.4 7.14 11.7 0.0315%
蔡奎 集中竞价交易 2020.3.6 7.14 5.78 0.0156%
张璟 集中竞价交易 2020.3.3 7.50 4.68 0.0126%
2020.5.6 7.40 18.72 0.0504%
2020.3.2 7.13 19.66 0.0529%
谢徐洲 集中竞价交易 2020.5.12 7.7 0.35 0.0009%
2020.5.18 7.8 6.25 0.0168%
2020.7.21 11 5.74 0.0155%
合计 - - - 75.8 0.2041%
1、上述股东减持股份来源:股权激励计划所授予股份;
2、上述股东减持股份价格:视市场价格确定;
3、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曹明生先生、蔡奎先生、张璟先生减持计划已实施
完毕,谢徐洲先生已减持股份合计320,000股,年内剩余可减持股份110,000股。
(二)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减持前 减持后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持股数量 占公司总股 持股数量 占公司总股
(万股) 本比例 (万股) 本比例
合计持有股份 58.5 0.1575% 43.88 0.1182%
曹明生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14.625 0.0394% 0.005 0.0000%
有限售条件股份 43.875 0.1181% 43.875 0.1181%
合计持有股份 172 0.4631% 140 0.3770%
谢徐洲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43 0.1158% 11 0.0296%
有限售条件股份 129 0.3473% 129 0.3473%
合计持有股份 93.6 0.2520% 70.2 0.1890%
张 璟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23.4 0.0630% 0 0.0000%
有限售条件股份 70.2 0.1890% 70.2 0.1890%
合计持有股份 23.4 0.0630% 17.62 0.0474%
蔡 奎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5.85 0.0158% 0 0.0000%
有限售条件股份 17.55 0.0473% 17.62 0.0474%
说明:因蔡奎先生于2020年6月11日辞去公司副总经理一职,不再担任公司高管和
其他公司职务,详见公司公告《关于公司高管离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45),蔡奎先生所持公司股份在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
二、相关情况说明
1、上述减持计划期间,曹明生先生、谢徐洲先生、张璟先生、蔡奎先生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其他相关规定以及公司规章制度的要求。
2、上述董事、高管本次减持股份事项均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披露。截至本公告日,本次减持情况与此前已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实际减持股份数量未超过计划减持股份数量。
3、上述董事、高管承诺在担任公司董事、高管期间内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本人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在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所持股份。截至本公告日,上述董事、高管均严格履行了承诺,本次拟减持股份不存在违反其股份锁定承诺的情况。
4、上述董事、高管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实施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持续性经营产生影响。
三、备查文件
公司高管谢徐洲先生出具的《关于减持公司股份计划期限届满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江西华伍制动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8 月 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