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伍股份
证券代码:300095 证券简称:华伍股份 公告编号:2020-034
江西华伍制动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第1期员工持股计划延期的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会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西华伍制动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4月2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1期员工持股计划延期的议案》,并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50%以上份额同意,董事会同意公司第1期员工持股计划延期不超过18个月。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指引第 4 号—员工持股计划》及公司《第1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等有关规定,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第1期员工持股计划基本情况
公司于2015年5月5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1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认购非公开发行股票方式)的议案》、于2015年12月9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第1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认购非公开发行股票方式)>的议案》,公司委托资产管理机构华林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设立华林证券-华伍股份第1期员工持股定向资产管理计划,受托管理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全部资产。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2016年2月26日核发的《关于核准江西华伍制动器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336 号),公司向第1期员工持股计划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5,275,040股新股,发行价格为6.13元/股。该股份于2016年5月20日完成发行上市,锁定期为36个月,存续期为48个月。上述股份发行上市后至今,公司未送红股或用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2019年5月20日,公司第1期员工持股计划持有的全部股份解除限售并上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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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通。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第1期员工持股计划持有公司股票15,275,04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03%。公司第1期员工持股计划持有的公司股票均未出现用于抵押、质押、担保、偿还债务等情形;未出现任一持有人持有的第1期员工持股计划份额所对应的公司股票数量超过公司股本总额1%的情形;未出现第1期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之外的第三人对员工持股计划的股票和资金提出权利主张的情形。
二、公司第1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延期事项
鉴于公司第1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将于2020年5月20日届满,综合考虑公司股票二级市场情况、以及公司实际发展情况,并对公司未来发展充满信心等因素,在股东大会授权内,并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50%以上份额同意,公司董事会同意第1期员工持股计划延期,延期期限不超过18个月,自2020年5月20日起,即公司第1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不超过2021年11月19日。
存续期内,如果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的公司股票全部出售,员工持股计划可提前终止。若本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届满前未全部出售股票的,则在本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届满前,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50%以上份额同意,并经董事会或者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可以延长。
三、延期前后员工持股计划的差异情况
公司本次主要对第1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继续延期,除此之外,员工持股计划其他内容不变更,现就员工持股计划延期前后的差异情况说明如下:
1、本次延期不涉及变更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的目的。
2、本次延期不涉及变更员工持股计划的规模,本员工持股计划持股规模15,275,04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03%。
3、本次延期后,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及其所持份额比例保持不变,公司董监高及其他员工出资份额及比例如下:
持有人姓名 认缴份额(万份) 占持股计划的比例(%)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人员(8人):曹明生、谢徐 2270.6 23.77%
洲、陈凤菊、曾志勇、张璟、
赖琛、蔡奎、陆国胜
其他员工 7281 76.23%
合计 9551.6 100%
4、公司员工参与员工持股计划的资金来源为员工合法薪酬及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本次延期不涉及变更员工持股计划资金来源,截至本公告日,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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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存在向员工提供财务资助或为其贷款提供担保的情况。
5、公司第1期员工持股计划的股票来源为认购公司非公开发行的股票,本次延期不涉及变更员工持股计划的股票来源。
6、本次延期后,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未发生变化,存续期延长至2021年11月19日。
7、本次延期不涉及变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模式。
8、本次延期不涉及员工持股计划资产管理机构及管理协议变更,公司第1期员工持股计划成立后,公司委托华林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设立华林证券-华伍股份第1期员工持股定向资产管理计划,受托管理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全部资产。本次延期不涉及年管理费率、年托管费率的变更,费用从员工持股计划资产中支付,本计划不收取业绩报酬。
9、本次延期后,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会议的召集、表决程序、表决权行使机制,以及持有人代表或机构的选任程序及其职责不变,与《第1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第1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一致。
10、本次延期后,员工持股计划所持股票的股东权益及相关安排与延期前一致。员工持股计划须经出席持有人大会的持有人所持半数以上份额同意并通过持有人大会参与公司股东大会的出席、提案、表决等事项,享有公司分红权、配股权、股票二级市场投资收益权等资产权益。
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内,公司以配股、增发、可转债等方式融资时,由资产管理机构和管理委员会商议是否参与及资金解决方案,并提交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会议审议。
员工持股计划在股东大会审议公司与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参与对象的交易相关提案时需要回避。
员工持股计划在下列期间不得买卖公司股票:
(1)公司定期报告公告前30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公告日期的,自原公告日前30日起至最终公告日;
(2)公司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10日内;
(3)自可能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后2个交易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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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除公司董事曹明生、陈凤菊、曾志勇、监事陆国胜及高级管理人员谢徐洲、张璟、赖琛、蔡奎参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之外,本员工持股计划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关系。
12、公司第1期员工持股计划没有第三方为员工参加持股计划提供奖励、资助、补贴、兜底等安排,本次延期不涉及该事项的变更。
13、本次延期后,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对通过持股计划获得的股份权益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权利的安排,以及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出现离职、退休、死亡或其他不再适合参加持股计划等情形时所持股份权益的处置办法不变,与此前披露的《第1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一致。
14、本次延期后,员工持股计划期满后所持有股份的处置办法、损益分配方法不变,与此前披露的《第1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一致。
15、本次延期后,员工持股计划变更和终止的情形及决策程序不变,与此前披露的《第1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一致。
四、其他
本次延期后的员工持股计划在存续期限内,将严格遵守证监会、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结合市场情况择机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等法律法规许可的方式出售所持有的股份,并由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根据各员工所购份额的情况进行权益分配,以兑现持有人持有计划份额而享有的权益。
五、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江西华伍制动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4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