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094 证券简称:国联水产 公告编号:2024-034
湛江国联水产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 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3、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
一、会议召开与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李忠先生
(3)会议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 2024年5月22日(星期三)下午 3:00;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5月22日9:15-9:25,9:30-11:30,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5月22日上午9:15 至下午15:00 的任意时间。
(4)现场会议召开地点:
广东省湛江吴川市黄坡镇(吴川)华昱产业转移工业园工业大道6号公司一号会议厅。
(5)召开方式:
现场召开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2、会议出席情况
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23人,代表股份223,143,795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19.7793%。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4人,代表股份222,285,895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19.7033%。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9人,代表股份857,9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760%。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20人,代表股份859,9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762%。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1人,代表股份2,0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002%。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19人,代表股份857,9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760%。
二、提案审议与表决情况
提案1.00 《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22,476,89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7011%;反对
666,9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2989%;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93,0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22.4445%;反对 666,9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77.5555%;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本议案获得股东大会投票表决通过。
提案 2.00 《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22,476,89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7011%;反对
666,9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2989%;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93,0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22.4445%;反对 666,9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77.5555%;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本议案获得股东大会投票表决通过。
提案 3.00 《2023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22,476,89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7011%;反对
666,9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2989%;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93,0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22.4445%;反对 666,9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77.5555%;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本议案获得股东大会投票表决通过。
提案 4.00 《2023 年财务决算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22,476,89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7011%;反对
666,9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2989%;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93,0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22.4445%;反对 666,9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77.5555%;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本议案获得股东大会投票表决通过。
提案 5.00 《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22,476,89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7011%;反对
666,9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2989%;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93,0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22.4445%;反对 666,9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77.5555%;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本议案获得股东大会投票表决通过。
提案 6.00 《关于 2024 年度公司对子公司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22,476,89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7011%;反对
666,9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2989%;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93,0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22.4445%;反对 666,9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77.5555%;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本议案获得股东大会投票表决通过。
提案 7.00 《关于公司办理 2024 年度综合授信业务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22,476,89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7011%;反对
666,9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2989%;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93,0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22.4445%;反对 666,9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77.5555%;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本议案获得股东大会投票表决通过。
提案 8.00 《关于续聘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22,476,89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7011%;反对
666,9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2989%;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93,0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22.4445%;反对 666,9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77.5555%;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本议案获得股东大会投票表决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由四川辞鉴(湛江)律师事务所律师许华仁、刘鹏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和召集人的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等事项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湛江国联水产开发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四川辞鉴(湛江)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湛江国联水产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5 月 2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