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094 证券简称:国联水产 公告编号:2021-071
湛江国联水产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取消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预留限制性股票授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湛江国联水产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8 月 25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取消授予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简述及已履行的审议程序
1、2020 年 3 月 3 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2020 年 3 月 3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湛江国联水产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湛江国联水产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湛江国联水产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核查意见的议案》。
2、2020 年 3 月 6 日至 3 月 15 日。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
单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接到与本次激励计
划拟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0 年 3 月 16 日,公司监事会发表了《关于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3、2020 年 3 月 20 日,公司召开了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了《关于<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
于<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并于
2020 年 3 月 20 日披露了《关于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和
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4、2020 年 5 月 21 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第四届
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以及公司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认为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条件已
经满足,确定授予日为 2020 年 5 月 22 日,向 76 名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
944 万股。
5、2021 年 3 月 9 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
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以及公司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认为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条件已经
满足,确定授予日为 2021 年 3 月 9 日,向 2 名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 100
万股。
6、2021 年 4 月 27 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五届监事
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因公司 2020 年度经营业绩未满足《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中关于公司层面的业绩考核要求以及激励对象离职,根据相关规定,公司将对第一个解除限售期对应的限制性股票及离职激励对象的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回购数量合计 403.60 万股。
7、2021 年 8 月 25 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五届监事
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取消授予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由于公司未能按照《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规定的时间内完成预留限制性股票的验资及授予登记工作等原因,公司同意取消授予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限制性股票,本次取消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共计 100 万股。
二、本次取消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原因、数量
2021 年 3 月 9 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
四次会议 ,审 议通过 了《关 于向激 励对象 授予 预留限 制性股 票的议 案》 ,向 2名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 100 万股。由于公司未能按照《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规定的时间内完成预留限制性股票的验资及授予登记工作等原因,公司
于 2021 年 8 月 25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取消授予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取消授予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限制性股票。
本事项已经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本次取消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取消授予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限制性股票事项不会对
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独立董事意见
鉴于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本次取消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限制性
股票的授予,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及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符合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审议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取消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限制性股票的授予。
五、监事会意见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取消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限制性股
票授予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情况,同意公司取消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限制性股票的授予。
六、律师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取消授予及本次调整已履行现阶段必要的授权和批准,符合《管理办法》和《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尚需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就回购注销股票所引起的公司注册资本变动,履行相应的法定程序。
七、 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4、《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湛江国联水产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取消授予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数量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湛江国联水产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8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