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094 证券简称:国联水产
湛江国联水产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修订案)
摘要
二〇一三年十月
声 明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保证本激励计划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
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特别提示
1、本激励计划依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
行)》、《股权激励有关备忘录1号》、《股权激励有关备忘录2号》、《股权激励
有关备忘录3号》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公司章程》制定。
2、公司拟授予激励对象880万份股票期权,每份股票期权拥有在激励计划有效
期内的可行权日以行权价格和行权条件购买一股公司股票的权利。本激励计划的股
票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股票。
3、本计划授予激励对象的股票期权数量为880万份,对应的标的股票数量为880
万股,占本计划签署日公司总股本35,200万股的2.50%。股权激励计划的实施不会导
致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
期权总数880万份中,首次授予800万份,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占首次授予时
公司已发行股本总额的2.27%,预留80万股份股票期权授予给预留激励对象,预留股
票期权应在本计划生效后12个月内进行后期授予。
4、本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为6.00元,行权价格依据下述两个价格中的
较高者确定:
(1)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摘要公布前一个交易日的公司股票收盘价6.00元;
(2)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摘要公布前30个交易日内的公司股票平均收盘价
5.26元。
预留80万份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在该部分股票期权授予时由董事会决定,该价
格取下述两个价格中的较高者:
(1)授予该部分期权的董事会决议公告前一个交易日的公司标的股票收盘价;
(2)授予该部分期权的董事会决议公告前30个交易日内的公司标的股票平均收
盘价。
5、公司股票期权有效期内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红利、股份拆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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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股或缩股等事宜,股票期权数量及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将做相应的调整、行权
价格将做相应的调整。除上述情况外,因其他原因需要调整股票期权数量、行权价
格或其他条款的,应经公司董事会做出决议并经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6、行权安排:本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有效期为自股票期权授权日起五年。本次
授予的股票期权自本期激励计划授权日起满12个月后,激励对象应在可行权日内按
25%、25%、25%、25%的行权比例分期行权。本次授予的期权行权期及各期行权时
间安排如表所示:
本次授予股票期权行权安排
可行权数量占获
行权期 行权时间 授期权数量比例
自授权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权日起24个
第一个行权期 25%
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授权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权日起36个
第二个行权期 25%
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授权日起3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权日起48个
第三个行权期 25%
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授权日起48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权日起60个
第四个行权期 25%
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预留的股票期权在该部分股票期权授权日起满12个月后,激励对象应在可行权
日内按40%、30%、30%行权比例分期行权。该部分预留股票期权各行权期行权安排如
表所示:
预留股票期权行权安排
可行权数量占获
行权期 行权时间 授期权数量比例
自预留股票期权授权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
第一个行权期 40%
首次授权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首次股票期权授权日起3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
第二个行权期 30%
首次授权日起48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首次股票期权授权日起48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
第三个行权期 30%
首次授权日起60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激励对象符合行权条件但在该行权期内未全部行权的,则未行权的该部分期权
由公司注销。
7、行权条件:本计划在2013—2016年的4个会计年度中,分年度进行绩效考核
并行权,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以达到绩效考核目标作为激励对象的行权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