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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094 证券简称:国联水产 编号:2013-18
湛江国联水产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湛江国联水产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3年5月13日
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本次会议采用现场和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进
行,会议应出席监事三人,实际出席监事三人。本次会议的出席人数、召集、召
开程序和议事内容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证券法》的规定。本次
会议由唐岸莲监事召集并主持,经与会监事投票表决,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
经审核,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内容符合
《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及《股权激励有
关事项备忘录1号》、《股权激励有关事项备忘录2号》、《股权激励有关事项备忘
录3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实施《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草案)》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待中国证监会
对公司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备案无异议并经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后,即可按照有关法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予以实施。
《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
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了《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办法》
《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办法》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
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核查<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激励对象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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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列入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具备《公
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不存在最近
三年内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宣布为不适当人选或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
中国证监会予以行政处罚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
《股权激励有关事项备忘录1号》、《股权激励有关事项备忘录2号》及《股权激
励有关事项备忘录3号》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
案)》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次股票期权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
有效。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湛江国联水产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3年5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