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093 证券简称:金刚光伏 公告编号:2024-046
甘肃金刚光伏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大诉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法院已受理,诉前调解
2、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被告
3、涉案金额:33,677,206.66 元
4、对公司损益产生的影响:目前案件尚未开庭审理,该诉讼事项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具体影响尚存在不确定性。
一、本次诉讼事项受理的基本情况
2024 年 6 月 20 日,甘肃金刚光伏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下属
子公司苏州金刚光伏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州金刚”)因融资租赁合同纠纷案收到吴江区人民法院送达的《民事裁定书》((2024)苏 0509 诉前调 10522号)及《民事起诉状》。
二、本次诉讼案件的基本情况
(一)受理机构:吴江区人民法院
(二)受理地点:苏州市吴江区
(三)诉讼当事人:
原告:苏州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被告一:苏州金刚光伏科技有限公司
被告二:甘肃金刚光伏股份有限公司
被告三:广东欧昊集团有限公司
(四)诉讼请求
1、请求判令被告一向原告支付拖欠的到期租金及租息 32,620,964.73 元;
2、请求判令被告一向原告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暂计 56,241.93 元(以未付租
金及租息 32,620,964.73 元为基数,自 2024 年 5 月 16 日至 2024 年 5 月 20 日,
按照每日万分之五的标准,暂计 56,241.93 元),请求计算至被告实际支付前述全部租金及租息之日;
3、请求判令原告有权以编号:【苏州租赁(2022)抵字第 2210195-01 号】抵押合同项下的抵押物折价或拍卖、变卖所得价款优先受偿。
4、请求判令被告一向原告支付名义货价 1,000,000.00 元;
5、请求判令被告二、被告三对原告第 1、2、4 项诉讼请求承担连带责任;
6、请求判令本案诉讼费用由各被告承担。
(五)与公司相关的诉讼事实和理由
2022 年 5 月,原告与被告一签订《融资租赁合同》、《租赁物转让协议》、
《抵押合同》合同等交易文件,与原告约定以售后回租方式开展融资租赁业务,租赁物转让价格即融资租赁本金为人民币100,000,000.00元(大写人民币壹亿元)。
融资租赁期限为 30 个月,租金及租息自 2022 年 8 月起至 2024 年 11 月,每 3
个月的 15 日支付,并以租赁物提供抵押担保,租赁物已经办理抵押登记。被告二、被告三与原告签订《保证合同》对前述融资租赁合同项下的全部债务承担连带责任保证。
根据《融资租赁合同》的约定,原告有权要求被告一偿付本合同项下的剩余未付租金及租息 32,620,964.73 元,并有权要求被告一支付违约金以及原告实现债权的费用等其他款项和费用。被告二、被告三作为上述债务的连带保证人,应当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六)民事裁定书主要内容
申请人苏州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向本院申请财产保全,请求对被申请人苏
州金刚光伏科技有限公司、甘肃金刚光伏股份有限公司、广东欧昊集团有限公司
名下财产在价值 3,390 万元内予以查封、扣押或冻结,并已提供担保。
本院经审查认为,申请人苏州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的保全申请符合法律规
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三条、第一百零五条、第一百
零六条第一款的规定,裁定如下:对被申请人苏州金刚光伏科技有限公司、甘肃
金刚光伏股份有限公司、广东欧昊集团有限公司名下价值 3,390 万元的财产予以
查封、扣押或冻结。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执行。
当事人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
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申请人需要续行保全的,应当在保全期限届满前十
日内向本院提出续行保全的书面申请,被申请人履行义务后可以申请解除保全。
三、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截至本公告日,除已披露诉讼、仲裁外,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尚未披露的诉讼
仲裁事项共 4 起,涉及金额 14,709,631.32 元,具体情况如下:
提起诉讼的
序 起诉方 被诉方 受理日期/ 诉讼机构名称 案由 涉诉金额(元) 诉讼
号 收到起诉状 及所在地 阶段
时间
苏州艾特斯 苏州金刚光伏科技有限 江苏省苏州市 买卖合同
1 环保设备有 公司 2024/6/20 吴江区人民法 纠纷 339,281.00 未开庭
限公司 院
江苏晖朗电 苏州金刚光伏科技有限 江苏省苏州市 买卖合同
2 子科技股份 公司 2024/6/21 吴江区人民法 纠纷 2,283,018.34 未开庭
有限公司 院
苏州宏瑞达 苏州金刚光伏科技有限 江苏省苏州市 买卖合同
3 系能源装备 公司 2024/6/24 吴江区人民法 纠纷 2,082,256.99 未开庭
有限公司 院
华夏银行股 苏州金刚光伏科技有限 苏州工业园区 金融借款
4 份有限公司 公司 2024/6/24 人民法院 合同纠纷 10,005,074.99 未开庭
苏州分行
5 合计 14,709,631.32
除上述诉讼事项外,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诉
讼、仲裁事项。
四、本次公告的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
截至本公告日,上述涉诉案件尚处于诉讼前调解阶段或立案阶段,暂未开庭审理,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存在不确定性。
公司将密切关注相关案件后续进展,积极采取相关措施维护公司和股东利益,并根据案件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民事裁定书》((2024)苏 0509 诉前调 10522 号);
2、《民事起诉状》。
特此公告。
甘肃金刚光伏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六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