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093 证券简称:金刚光伏 公告编号:2022-133
甘肃金刚光伏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出售资产暨关联交易的补充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甘肃金刚光伏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12月14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及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出售资产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并于2022年12月15日在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关于出售资产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129),现就“五、关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补充如下内容:
“(七)标的债权交付
标的债权转让后,由受让方自行负责标的债权的债务催收并由转让方提供协助,对于不便于受让方催收的,由受让方委托转让方各方以转让方各方名义催收,转让方各方无义务保证标的债权的回收率或标的债权不受损失,转让方各方催收标的债权所新增发生的费用均由受让方承担;转让方各方收到标的债权的回款后,则转让方各方需通知受让方并需在收到标的债权回款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将所收回款划转给受让方。”
受让方广东欧昊电力新能源有限公司已知悉标的债权的基本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账龄、诉讼等情况,公司及子公司相关应收账款转让完成后,受让方不因受让的应收账款无法收回而向公司及子公司进行追索。
除以上补充外,《关于出售资产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29)的其他内容不变。
特此公告。
甘肃金刚光伏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十二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