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093 证券简称:金刚玻璃 公告编号:2022-031
广东金刚玻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
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何光雄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
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股东何光雄先生持有广东金刚玻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份 23,765,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11.00%),其计划自本减持预披露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 6 个月内以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或自本减持预披露公告披露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6个月内以大宗交易的方式合计减持其持有的公司无限售流通股股份不超过 14,16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6.56%)。
何光雄先生本次减持计划系正常减持行为,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持续经营等产生重大影响。
公司于近日收到持股 5%以上股东何光雄先生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
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
1、股东名称:何光雄
2、股东持股情况:何光雄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23,765,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
11.00%。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减持原因:股东自身资金需求;
2、减持股份来源:通过二级市场购得 1,200,000 股,2019 年通过司法拍卖
获得 22,565,000 股。
3、减持股份数量及比例:何光雄先生拟合计减持其持有的公司无限售流通股股份不超过 14,160,000 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6.56%,其中司法拍卖获得的股份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的,在连续 90 个自然日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一,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在连续 90 个自然日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在减持期间如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份变动事项,该数量将进行相应调整。
4、减持方式: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方式;
5、减持价格:按照减持时的市场价格和交易方式确定;
6、减持期间: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的,将于本减持预披露公告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 6 个月内进行;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将于本减持预披露公告之日起 3 个交易日后 6 个月内进行(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不得进行减持的时间除外)。
三、股东承诺及履行情况
具体情况如下:
承诺人 承诺事项 主要内容 履行情况
何光雄 高管锁定限售 董监高在任期届满前离职的,应当在其就任时 已履行完毕
承诺 确定的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六个月内,继续遵
守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
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离职后半年内不得
转让其所持本公司股份。何光雄先生于 2019
年 10 月 28 日担任公司董事,已于 2020 年 4
月 24 日离任,原定任期届满日为 2021 年 4 月
22 日。
何光雄 股份减持承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2014 年修正)》 已履行完毕
第九十八条:“在上市公司收购中,收购人持
有的被收购的上市公司的股票,在收购行为十
二个月内不得转让。”在该次权益变动后十二
个月内,何光雄先生不会处置本次权益变动中
所获得的股份。
截至本公告日,何光雄先生已严格遵守了上述承诺,不存在违反上述承诺的情形,本次拟减持计划与此前已披露的意向、承诺一致。
四、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存在不确定性,何光雄先生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情形择机决定是否全部或部分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2、何光雄先生承诺,在减持期间,将严格遵守《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制度、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以及相关承诺的要求进行股份减持。同时,公司将督促上述股东严格按照相关规则遵照执行。
3、何光雄先生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股权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4、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次减持计划的后续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
特此公告。
广东金刚玻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二年三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