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093 证券简称:金刚玻璃 公告编号:2018-025
广东金刚玻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金刚玻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于2018年4月14日以电话、书面、电子邮件等形式发出会议通知,2018年4月24日在子公司深圳市金刚绿建科技有限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表决相结合的形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6名,实际出席6名(其中独立董事3名)。本次会议的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会议由董事长(代)林文卿女士主持。经与会董事充分讨论,会议以记名投票方式通过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2017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及《2017年年度报告摘要》的具体内容详见同日
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的公告。
表决结果:赞成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2017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2017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017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第
四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相关部分。公司独立董事向董事会递交了《2017年度
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独立董事2017
年度述职报告》的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的公告。
表决结果:赞成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7年度审计报告的议案》;
公司《2017年度审计报告》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的公告。
表决结果:赞成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201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公司2017年度财务报表已经北京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2017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客观、
真实地反映了公司2017年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表决结果:赞成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2017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根据北京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审计结果,公司(母公司)2017年度实现净利润为998,440.14元人民币。根据《公司章程》规定,按母公司净利润分别提取10%的法定公积金99,844.01元人民币,5%的任意盈余公积金49,922.01元人民币。董事会拟定2017年度的利润分配方案为:
以2017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216,000,000.00股为基数,向公司全体股东
按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0.1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2,160,000元。
公司独立董事对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
会发表了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赞成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2017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对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发表了核查意见。
《2017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以及独立董事、监事会所发表意见的具体
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赞成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的专项审核报告>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 2017 年度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
见,北京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关于广东金刚玻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的专项审核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赞成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18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在为本公司提供2017年度审计服务的过程中,北京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遵照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顺利完成了公司的审计工作。
经公司全体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并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核通过,同意续聘北京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8年度的财务审计机构,聘用期限为1年,并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行业标准和公司审计工作的实际情况决定其报酬事宜。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发表了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赞成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18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
授信额度为不超过人民币8亿元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经营及发展的需要,公司(包括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预计2017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拟定为不超过人民币8亿元,在此额度内由公司根据实际资金需求进行银行借贷。
同意授权公司董事长或管理层全权代表公司签署上述额度内的一切授信(包括但不限于授信、借款、担保、抵押、融资等)有关的合同、协议、凭证等各项法律文件,由此产生的法律、经济责任全部由本公司承担。授权期限:自 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18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表决结果:赞成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融资租赁事项的议案》;
公司及子公司为满足生产经营的资金和设备需求,拓宽融资渠道,拟在未来十二个月内,与不存在关联关系的融资租赁公司进行金额不超过人民币30,000.00万元的融资租赁交易。
同意授权公司董事长或管理层全权代表公司及子公司在批准的额度内处理本次融资租赁事项相关的一切事务,由此产生的法律、经济责任全部由公司及子公司承担。本次授权决议的有效期为一年,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
表决结果:赞成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该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的《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表决结果:赞成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18年-2020年)的
议案》;
为建立健全持续、稳定、科学的分红机制,增强利润分配决策的透明度,便于投资者形成稳定的回报预期,切实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文件规定,特制定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18年-2020年)》。
《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18年-2020年)》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
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的公告。
表决结果:赞成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四、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根据国家财政部分别于2017年4月28日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
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的通知(财会[2017]13 号)以及
于2017年12月25日修订并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
知》(财会[2017]30 号)的规定和要求,公司对原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
董事会审议后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颁布的最新会计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的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发表了核查意见。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以及独立董事、监事会所发表意见的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赞成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五、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议案》;
根据公司的发展需要,董事会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人民币1,000万元在汕
头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广东金刚玻璃防火新材料有限公司”(暂定名)。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的《关于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公告》。
表决结果:赞成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六、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有关条款进行修订。
修订后的《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的公告。
表决结果:赞成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的有关条款进行修订。
修订后的《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的公告。
表决结果:赞成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八、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的有关条款进行修订。
修订后的《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的公告。
表决结果:赞成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九、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根据《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