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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092 证券简称:科新机电 公告编号:2022-040
四川科新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证券交易所
处罚或采取监管措施及整改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人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
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四川科新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自上市以来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完善健全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重点加强公司内部管理和控制力度,不断规范公司运作,持续深入地开展公司治理活动,提高公司治理水平。
鉴于公司拟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为保障投资者知情权,维护投资者利益,根据相关要求,现将公司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或处罚的情况公告如下:
一、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处罚的情况
经自查,公司最近五年不存在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处罚的情况。
二、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的情况
经自查,公司最近五年,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监管函 1 份,具体情况如下:
2017 年 10 月 12 日,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对四川科新机电股份有限公
司的监管函》(创业板监管函〔2017〕第 62 号),具体内容及整改情况如下:
(一)监管函内容
2017 年 4 月 14 日,你公司因重大资产重组申请办理股票停牌。根据你公司提供的
交易意向书,你公司拟收购广州信邦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信邦智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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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股权。停牌期间,你公司披露了筹划重组进展和继续停牌公告。我部多次电话问询你公司重组进展情况,你公司均回复重组正常进行,能按时披露重组方案。10 月 9 日,你公司披露《关于终止筹划重大资产重组暨公司股票复牌的公告》称,因未能与交易各方就重组方案的交易条件达成一致意见,你公司终止收购信邦智能。
你公司办理重大资产重组停牌申请时调查不充分,未经充分论证及审慎决策,公司股票停牌长达六个月,严重影响了投资者正常交易权利。你公司披露停牌进展公告时,未及时、充分提示交易标的失败的风险,严重影响了投资者知情权。在回复我部电话问询时,未如实回复重组进展情况及可能失败的风险。
你公司的上述相关行为违反了《创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22号-上市公司停复牌业务》第2条、《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第1.4条的规定。你公司董事会应充分重视上述问题,吸取教训,及时整改,杜绝上述问题的再次发生。
我部提醒你公司:上市公司必须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认真和及时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上市公司的董事会全体成员必须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严重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就其保证承担个别和连带的责任。
(二)相应整改情况
1、吸取教训,及时整改
未来公司在筹划实施重大事项时,将积极吸取上述问题教训,审慎判断停牌时间,严格把控重大事项完成的时间节点要求,加强沟通,加快工作进度;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杜绝类似问题的再次发生,通过上述措施防止停牌时间过长。若未来公司进入重大资产重组停牌程序,将严格按照《创业板板信息披露备忘录》的规定,及时披露停牌期间交易的重要进展,加强公司内部信息沟通机制建设,确保与重组相关的风险在公司公告中及时、充分披露,以保障投资者的知情权。
2、加强学习,提高相关人员规范运作意识
针对监管函中提及的问题,公司已组织公司董监高及相关部门的人员认真学习《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创业板板信息披露备忘录》等相关规定。通过学习培训,不断提升业务素质和合规意识、责任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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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断提高公司规范运作能力和水平,明确信息披露事务管理部门及其相关部门负责人、实际控制人在信息披露工作中的职责。
3、强化信息披露工作的管理,提高信息披露质量
公司进一步加强了信息披露工作的管理,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监管部门对于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相关规定以及公司各项内控制度的要求,规范运作,密切关注与跟踪公司日常经营管理及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加强部门之间的沟通交流,确保重大信息的及时反馈,明确信息披露工作的分工,责任明确到人。做到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持续提高信息披露质量,以保障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利益。
除上述情形外,公司最近五年不存在其他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的情形。
特此公告。
四川科新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7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