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092 证券简称:科新机电 公告编号:2020-017
四川科新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9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2、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3、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4、本次股份大会召开期间没有增加或变更提案;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四川科新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9 年度股东大会于 2020 年 3
月 27 日以公告形式发出,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其中,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 2020 年 4 月 17 日下午 14:00,召开地点为四川省什邡市
经济开发区沱江路西段 21 号 A301 会议室;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
票的时间为 2020 年 4 月 17 日上午 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
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0 年 4 月 17 日上午 9:15 分至 2020 年4 月
17 日 15:00。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长林祯华因在外出差,公司半数以上董事推举董事林祯荣先生主持本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计7人,代表股份总数为113,718,38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9.10%。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5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113,697,98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9.09%;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2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20,4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09%。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共2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20,4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09%。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按照会议议程审议了议案,并采用记名投票方式进行了现场和网络投票进行表决,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0年3 月27日披露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
披露网站的《公司 2019 年度报告全文》相关章节内容。
表决结果为:同意股数113,697,984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2%;反对13,6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2%;弃权6,8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6%。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反对13,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6.67%;弃权6,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3.33%。
2、审议通过了《关于 2019 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公司《2019 年度报告及其摘要》详见公司于 2020 年 3 月 27 日披露在中国证监会
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为:同意股数113,697,984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2%;反对13,6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2%;弃权6,8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6%。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含网络投票)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反对13,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6.67%;弃权6,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3.33%。
3、审议通过了《关于 2019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3月27日披露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为:同意股数113,697,984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2%;反对13,6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2%;弃权6,8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6%。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反对13,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6.67%;弃权6,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3.33%。
4、审议通过了《关于 2019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3月27日披露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为:同意股数113,697,984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2%;反对13,6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2%;弃权6,8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6%。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反对13,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6.67%;弃权6,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3.33%。
5、审议通过了《关于 2019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3月27日披露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为:同意股数113,697,984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2%;反对20,4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8%;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反对20,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6、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同意公司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0 年度的外部
审计机构,聘期 1 年。
表决结果为:同意股数113,697,984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2%;反对13,6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2%;弃权6,8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6%。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反对13,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6.67%;弃权6,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3.33%。
7、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票据池业务的议案》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3月27日披露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为:同意股数113,697,984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2%;反对13,6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2%;弃权6,8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6%。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反对13,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含网络投票)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6.67%;弃权6,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3.33%。
三、 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经四川方纬律师事务所黄坤律师、胡燕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了《关于四川科新机电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均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
1、四川科新机电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四川方纬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四川科新机电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股东 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四川科新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〇年四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