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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新机电:关于2018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公告日期:2019-04-30


证券代码:300092        证券简称:科新机电      公告编号:2019-029

              四川科新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8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2、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3、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4、本次股份大会召开期间没有增加或变更提案。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四川科新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于2019年3月28日以公告形式发出,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其中,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19年4月29日下午14:00,召开地点为四川省什邡市经济开发区沱江路西段21号A301会议室;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9年4月29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4月28日15:00至2019年4月29日15:00的任意时间。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长林祯华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计7人,代表股份总数为114,388,77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8.801%。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6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114,383,77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8.799%;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1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5,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021%。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共1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5,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021%。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按照会议议程审议了议案,并采用记名投票方式进行了现场和网络投票进行表决,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关于201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9年3月28日披露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的《公司2018年度报告全文》相关章节内容。

  表决结果为:同意股数114,383,773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56%;反对5,0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44%;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反对5,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2、审议通过了《关于2018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公司《2018年度报告及其摘要》详见公司于2019年3月28日披露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为:同意股数114,383,773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56%;反对5,0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44%;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含网络投票)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反对5,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审议通过了《关于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3月28日披露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为:同意股数114,383,773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56%;反对5,0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44%;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反对5,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4、审议通过了《关于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3月28日披露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为:同意股数114,383,773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56%;反对5,0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44%;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反对5,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5、审议通过了《关于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3月28日披露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为:同意股数114,383,773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56%;反对5,0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44%;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反对5,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6、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同意公司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9年度的外部审计机构,聘期1年。

  表决结果为:同意股数114,383,773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56%;反对5,0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44%;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反对5,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经四川方纬律师事务所黄坤律师、黎陆华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了《关于四川科新机电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均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四川科新机电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四川方纬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四川科新机电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四川科新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四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