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092 证券简称:科新机电 公告编号:2018-020
四川科新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7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2、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3、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4、本次股份大会召开期间没有增加或变更提案。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四川科新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于2018年3
月28日以公告形式发出,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其中,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18年4月19日下午14:00,召开地点为四川省什邡市
经济开发区沱江路西段21号A301会议室;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
票的时间为2018年4月19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
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4月18日15:00至2018年4月19日
15:00的任意时间。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长林祯华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计6人,代表股份总数为114,311,77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8.13%。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6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114,311,77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8.13%;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0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共1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1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0004%。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按照会议议程审议了议案,并采用记名投票方式进行了现场和网络投票进行表决,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关于2017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8年3月28日披露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
披露网站的《公司2017年度报告全文》相关章节内容。
表决结果为:同意股数114,311,673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9%;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1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1%。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2、审议通过了《关于2017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公司《2017年度报告及其摘要》详见公司于2018年3月28日披露在中国证监会
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为:同意股数114,311,773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审议通过了《关于2017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年3月28日披露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为:同意股数114,311,773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4、审议通过了《关于201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年3月28日披露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为:同意股数114,311,773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5、审议通过了《关于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年3月28日披露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为:同意股数114,311,773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6、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同意公司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8年度的外部
审计机构,聘期1年。
表决结果为:同意股数114,311,673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9%;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1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1%。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7、审议通过了《关于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18年-2020年)的议案》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年3月28日披露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为:同意股数114,311,773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8、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年3月28日披露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为:同意股数114,311,773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9、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股东大会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的议案》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年3月28日披露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为:同意股数114,311,773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10、审议通过了《关于增补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年3月28日披露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为:同意股数114,311,673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9%;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1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1%。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三、 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经四川方纬律师事务所黄坤律师、王福松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了《关于四川科新机电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均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