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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新机电: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告日期:2018-03-28

证券代码:300092             证券简称:科新机电         公告编号:2018-008

                      四川科新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人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

  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四川科新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18年3月26日在公司B404会议室以现场会议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18年3月15日以专人、邮件等方式送达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管。本次董事会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到董事9人;公司董事会秘书杨多荣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监事会成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林祯华主持,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采用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表决,经与会董事表决,审议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2017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全体与会董事在认真听取并审议了公司总经理周天文所作的《2017年度总经理

工作报告》后认为,该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经营管理层2017年度全面落实

公司董事会下达的年度目标所做的各项工作。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通过比例占全部表决权的100%。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2017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全体与会人员在认真听取董事长林祯华先生所作的《2017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

告》后认为:该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董事会2017年度的各项工作。

    《公司董事会2017年度工作报告》详见披露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

露网站上的《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的相关内容。

     公司现任独立董事朱家骅、王雄元、赵文安以及离任独立董事张力上分别向董事会递交了独立董事2017年度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的相关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通过比例占全部表决权的100%。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2017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公司2017年度报告及其摘要》详见刊登于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上的公告,同时《2017年度报告披露提示性公告》于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通过比例占全部表决权的100%。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2017年审计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的《2017年

度审计报告》公告。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通过比例占全部表决权的100%。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201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的《201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通过比例占全部表决权的100%。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根据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2017年度审计报告》,

2017年度,公司合并会计报表中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598.51万元;

其中母公司会计报表中实现的净利润为345.28万元,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提10%的法定盈余公积金34.53万元,加上滚存的未分配利润5502.07

万元,截止2017年度末,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5812.82万元。

    根据中国证监会鼓励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给予投资者稳定、合理回报的指导意见,在符合利润分配原则、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为持续回报股东,与全体股东共同分享公司发展的经营成果。结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公司未来三年(2015 年-2017 年)股东回报规划》的相关规定,拟定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以截至2017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 237,514,202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0.12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 2,850,170.42 元,不送红股,亦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通过比例占全部表决权的100%。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案,公司同意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8年度的外部审计机构,聘期1年。截至目前,该事务所已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11年。独立董事对续聘2018年度审计机构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的相关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通过比例占全部表决权的100%。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2017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分别对《四川科新机电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发表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的公告。

    《四川科新机电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详见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网站上的公告。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通过比例占全部表决权的100%。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17年度薪酬的议案》

    根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考核办法》,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高级管理人员进行了2017年度工作绩效考核,与会公司董事一致认为:考核结果符合公司相关考评要求,分配公平、公正,且客观反映了公司高管分工和各自在2017年度的工作履职情况。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通过比例占全部表决权的100%。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2017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公司于2017年末对相

关资产进行了减值判断,2017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共计15,601,210.08元,转回

或转销各项资产减值准备4,023,205.05元。本次计提、转回或转销各项资产减值准

备已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的《关于2017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通过比例占全部表决权的100%。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18年-2020年)的议案》

    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18年-2020年)》以及独立董事发表意见的具

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网站上的相关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通过比例占全部表决权的100%。

    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由于公司 2017 年度业绩未达到公司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第二个解锁期的解锁条件,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所有激励对象考核当年可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均不得解锁,由公司办理回购注销手续。公司董事会一致同意将未达到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第二个解锁期的解锁条件的限制性股票2,957,601股进行回购注销,共涉及160名股权激励对象;回购价格即为授予价格5.09元/股,回购总金额为15,054,189.09元,回购资金为公司自有资金。

    公司监事会对该议案发表了审核意见,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的《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通过比例占全部表决权的100%。

    十三、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鉴于公司 2017 年度业绩未达到公司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第二个解

锁期的解锁条件,根据公司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一致同意将上述事项涉及的所有股权激励对象已授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2,957,601股进行回购注销。公司股本将由23751.4202万股减少为23455.6601万股,鉴于上述变更,需对公司章程相关内容进行修订。

    同时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对公司章程中的其它部分条款进行了修订,具体修订内容详见同日披露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的《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通过比例占全部表决权的100%。

    十四、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股东大会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的议案》

    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等情况修订了《股东大会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发布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网站上的相关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通过比例占全部表决权的100%。

    十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颁布的《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

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的通知》(财会[2017]13 号)、《关于印发

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的通知》(财会[2017]15号)》和《关于

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7]30 号),进行的合理变更,符

合相关法律法规,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公司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通过比例占全部表决权的100%。

    十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7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公司于2018年4月19日下午14:00在公司A301会议室召开2017年度股

东大会,凡截止2017年4月12日下午收市时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

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

    《关于召开2017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 的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中国证监

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的公告。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