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091 证券简称:金通灵 公告编号:2022-076
金通灵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部分股份解除冻结的公告
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季伟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交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
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1、金通灵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季伟先生于近日解除了司法冻结的部分股份105,433,405股。
2、截至本公告日,季伟先生所持公司股份105,693,405股仍处于100%质押状态,其中,司法再冻结股份数为5,000,000股。
3、公司将持续关注季伟先生股份质押变动及风险情况,严格遵守相关监管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于 2022 年 8 月 16 日收到持股 5%以上股东季伟先生的通知并通过中国
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系统查询,获悉季伟先生所持部分股份已解除司法冻结。现将具体情况披露如下:
一、股东股份解除司法冻结的基本情况
季伟先生当前持有公司股份 105,693,405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7.10%。本次
股份解除司法冻结基本情况如下:
是
否
为
股 是否为控 占公 限
东 股股东或 本次解除冻 占其所 司总 售 冻结开始 解除冻结 冻结执行人 原
名 第一大股 结股份数量 持股份 股本 股 日期 日期 名称 因
称 东及其一 比例 比例 及
致行动人 限
售
类
型
股
季 是 68,383,405 64.70% 4.59% 否 2020-11-09 2022-07-28 南通市中级 份
伟 人民法院 解
冻
股
季 是 37,050,000 35.05% 2.49% 否 2020-11-09 2022-07-28 南通市中级 份
伟 人民法院 解
冻
合
- 105,433,405 99.75% 7.08% - - - - -
计
注:本公告中所述的总股本均指公司截至2022年8月16日的总股本数为1,489,164,214股。上述数据因“四舍五入”存在合计小数不完全一致的现象。
二、股东股份解除司法冻结的进展情况
1、公司于 2020 年 11 月发布了季伟先生部分股份司法冻结相关事项,详见
公司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20-081)、(公告编号:2020-083)。其主要内容为:徐军涛、沈庞福因与季伟先生的民事纠纷,向江苏省南通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了财产保全,冻结了季伟先生持有的公司股份 105,433,405 股;向上海国际仲裁中心提请仲裁,要求季伟向其支付收益补偿金人民币 85,548,609.10
元,以及自 2020 年 4 月 10 日起至实际清偿之日止逾期利息和因本案而支出的律
师费、保全费、保全担保费、仲裁费用。
2、公司于 2022 年 6 月 24 日发布了《关于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收到裁决书
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48),季伟先生收到上海国际仲裁中心对其与徐军涛、沈庞福民事纠纷案件的裁决书,裁决书主要内容为:季伟先生向徐军涛、沈庞福支付收益补偿金人民币28,218,862.14 元以及自2020 年4 月11 日起至实际清偿之日止逾期利息和本案部分仲裁费。
3、季伟先生于 2022 年 7 月 5 日按上海国际仲裁中心上述裁决已向徐军涛、
沈庞福支付了收益补偿金、逾期利息等,并向南通市中级人民法院提交了书面申请,请求解除对其持有的公司股票 105,433,405 股的冻结。经南通市中级人民法院组织听证后,出具了《江苏省南通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2020)苏06 财保 6 号之二】,同意解除这部分股份的保全措施,并解除了该部分股份的司法冻结。
三、股东股份累计被冻结的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大股东南通产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通产控”)及其一致行动人季伟先生、季维东先生所持股份累计被冻结情况如下:
合计占其 合计占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 持股比例 累计被冻结数 累计被标记数量 所持股份 公司总
量 比例 股本比
例
季 伟 105,693,405 7.10% 5,000,000 5,000,000 4.73% 0.34%
季维东 105,182,340 7.06% — — — —
南通产控 415,148,776 27.88% — — — —
合计 626,024,521 42.04% 5,000,000 5,000,000 4.73% 0.34%
注:本公告中所述的总股本均指公司截至 2022 年 8 月 16 日的总股本数为 1,489,164,214 股。上述数
据因“四舍五入”存在合计小数不完全一致的现象。
四、股东股份被冻结的影响及风险提示
1、季伟先生是公司持股 5%以上的股东(非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
其持有的公司股份解除冻结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亦不会对公司持续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2、公司将持续关注季伟先生股份质押变动及风险情况,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南通市中级人民法院《江苏省南通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2020)苏 06 财保 6 号之二】;
2、《证券质押及司法冻结明细表》。
特此公告。
金通灵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二年八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