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091 证券简称:金通灵 公告编号:2022-049
金通灵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股份被司法再冻结
及轮候冻结的公告
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季伟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交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
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1、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季伟先生本次被司法再冻结股份数为260,000.00股,轮候冻结股份数为4,740,000.00股。截止本公告日,季伟先生累计被冻结股份数量(含本次司法再冻结、轮候冻结)占其所持有公司股份数量的100.00%。
2、季伟先生在收到裁定书后已积极同共同被告泰州市星隆运机械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州星隆公司”)与原告江苏泰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州农商行”)协商履行给付义务和解除股权查封事宜。
3、公司将持续关注季伟先生股份质押变动及风险情况,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金通灵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6 月 28 日收
到持股 5%以上股东季伟先生的通知并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系统查询,获悉季伟先生所持股份被司法再冻结、轮候冻结。现将具体情况披露如下:
一、股东股份被冻结基本情况
1.季伟先生当前持有公司 105,693,405.00 股,占公司总股本 7.10%。本次
股份被司法再冻结、轮候冻结的基本情况如下:
是否
股 是否为控股 占其 占公 为限 冻结
东 股东或第一 本次冻结股份 所持 司总 售股 起始日 到期日 执行 原因
名 大股东及其 数量 股份 股本 及限 人
称 一致行动人 比例 比例 售类
型
泰州
季 市海 司法
伟 是 260,000.00 0.25% 0.02% 否 2022-06-22 2025-06-21 陵区 再冻
人民 结
法院
泰州
季 轮候期限 市海 轮候
伟 是 4,740,000.00 4.48% 0.32% 否 2022-06-22 36 个月 陵区 冻结
人民
法院
合
- 5,000,000.00 4.73% 0.34% - - - - -
计
2、本次股份被冻结的原因
根据泰州市海陵区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2022)苏 1202 民初 2177 号],本
次股份被冻结原因系季伟先生为解决泰州锋陵特种电站装备有限公司重组期间原股东债务问题为泰州星隆公司与泰州农商行签订《固定资产借款合同》【编号为(海陵总部)泰农商固借字[2019]第 05292601 号】提供连带保证担保,与泰州农商行签订了《固定资产保证合同》【编号为(海陵总部)泰农商固保字[2019]第 05292601 号】。
现因上述借款到期后,泰州星隆公司未按合同约定进行还本付息,泰州农商行向泰州市海陵区人民法院提起申请财产保全诉讼。经泰州市海陵区人民法院裁定,对季伟先生所持公司股份进行了司法再冻结 260,000.00 股及轮候冻结4,740,000.00 股。
二、股东股份累计被冻结的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南通产控及其一致行动人季伟先生、季维东先生所持股份累计被冻结情况如下:
合计占其 合计占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 持股比例 累计被冻结数量 累计被标记数量 所持股份 公司总
比例 股本比
例
季 伟 105,693,405.00 7.10% 105,693,405.00 105,693,405.00 100% 7.10%
季维东 105,182,340.00 7.06% — — — —
南通产控 415,148,776.00 27.88% — — — —
合计 626,024,521.00 42.04% 105,693,405.00 105,693,405.00 16.88% 7.10%
注:本公告中所述的总股本均指公司截至 2022 年 6 月 23 日的总股本数为 1,489,164,214.00 股。上述
数据因“四舍五入”存在合计小数不完全一致的现象。
三、股东股份被冻结的影响及风险提示
1、季伟先生是公司持股 5%以上的股东(非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其持有的公司股份解除轮候冻结及新增轮候冻结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亦不会对公司持续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2、季伟先生在收到裁定书后已积极同共同被告泰州星隆公司与原告泰州农商行协商履行给付义务和解除股权查封事宜。
3、公司将持续关注季伟先生股份质押变动及风险情况,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证券质押及司法冻结明细表》;
2、《证券轮候冻结数据表》。
特此公告。
金通灵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二年六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