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091 证券简称:金通灵 公告编号:2021-014
金通灵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金通灵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或“本公司” )第四届
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通知于 2021 年 4 月 15 日以电子邮件及电话等方式发出。
2021 年 4 月 26 日下午在公司七楼会议室以现场与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会议应到董事 9 人,实到董事 9 人,由公司董事长朱军先生主持。本次董事会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经与会董事审议并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 2020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 2020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公司《2020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具体内容详见《2020 年年度报告》中的相关内容。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届时公司独立董事将在股东大会上作述职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 2020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公司《2020 年年度报告》、《2020 年年度报告摘要》及《2020 年年度报告披
露提示性公告》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2020 年
年度报告披露提示性公告》同时刊登于 2021 年 4 月 27 日的《证券时报》、《上海
证券报》。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 2020 年度经审计财务报告的议案》;
审计机构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 2020 年度公司的财务状况进行了审计并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五、审议通过《关于 2020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2020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 2020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六、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执行新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变更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0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
议案》;
2020 年,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履行相关信息披露工作,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八、审议通过《关于 2020 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根据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公司 2020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58,648,917.33 元,母公司净利润 23,413,830.68元,按 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 2,341,383.07 元,母公司期末累计剩余未分配
利润为 301,143,946.36 元。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现拟定如下分配预案:以公司现有总
股本 1,489,164,214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以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 0.119 元(含
税),共分配现金股利 17,721,054.15 元(含税)。
在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若发生变动的,分配比例将按分派总额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九、审议通过《关于 2020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现行内部控制体系和控制制度已基本建立健全,能够适应
公司管理的要求和公司发展的需要,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止,本公司不存在
财务报告及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方面的重大缺陷和重要缺陷。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十、审议通过《关于 2020 年度董事薪酬的议案》
公司 2020 年度董事薪酬已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核通过,具体详见2020 年年报第九节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情况”。2021 年度,公司董事的薪酬将依据公司盈利水平以及自身职责履行情况并结合年度绩效完成情况综合确定。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 2020 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公司 2020 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已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核通过,具体详见 2020 年年报第九节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情况”。2021年度,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将依据公司盈利水平以及自身职责履行情况并结合年度绩效完成情况综合确定。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金通灵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3579号),2021年1月19日,公司以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方式,向特定对象南通产控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258,899,676股,公司股份总数由1,230,264,538股增加至1,489,164,214股,注册资本由1,230,264,538元增加至1,489,164,214元。由于注册资本的增加,相应修订《公司章程》中相关条款,具体如下:
序号 修订前 修订后
第六条 公司的注册资本为人 第六条 公司的注册资本为人
1 民币 123,026.4538 万元。 民币 148,916.4214 万元。
第十九条 公司的股份总数为 第十九条 公司的股份总数为
2 123,026.4538 万股,公司的全部股 148,916.4214 万股,公司的全部股
份均为普通股。 份均为普通股。
除上述条款修订外,《公司章程》中其他条款不变,同时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办理《公司章程》有关条款修订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等事宜。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1 年-2023 年)的议案》。
为了完善和健全公司科学、持续、稳定的分红决策和监督机制,增强公司现金分红的透明度,积极回报投资者,根据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划。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对《股东大
会议事规则》进行了修订。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对《董事会议事规则》进行了修订。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修订<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的议案》。
为规范公司的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工作,保证公司内部重大信息的快速传递、归集和有效管理,及时、准确、全面、完整地披露信息,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修订了《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十七、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内部审计制度>的议案》。
为进一步加强内部审计工作,建立健全内部审计制度,提升内部审计工作质量,充分发挥内部审计在公司经济社会发展中服务与保障作用,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修订了《内部审计制度》。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十八、审议通过《关于设立军工核电事业部、国际贸易事业部的议案》;
根据公司发展规划及在军工、核电领域及国际贸易领域的部署,为进一步规范工作流程,提高工作效率和管理水平,公司设立军工核电事业部和国际贸易事业部。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十九、审议通过《关于 2021 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融资额度的议案》;
为满足经营及发展需求,拓展融资渠道,公司 2021 年度拟向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申请综合融资额度不超过 17 亿元,具体授信金融机构的确定、授信敞口金额、融资品种、授信期限以及担保方式根据各家金融机构最终审批要求为准,
各金融机构敞口额度相互之间可以调剂。融资期限为自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融资期限内融资余额不得超过融资总额度。公司提请董事会和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负责融资事项的具体实施。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十、审议通过《关于 2021 年度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为支持公司下属子公司生产经营需求和业务发展需要,公司 2021 年度拟为全资或控股子公司申请融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