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091 证券简称:金通灵 公告编号:2020-022
金通灵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
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金通灵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4月27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2018年非公开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含利息收入)3,828.36万元(最终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银行结息余额为准)全部永久性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同时注销对应的募集资金账户。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1、募集资金到位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江苏金通灵流体机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邵耿东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8]807号),核准非公开发行募集配套资金不超过2亿元。公司本次发行的股份总数量为60,422,960股,发行价格为3.31元/股,募集资金总额199,999,997.60元,扣除应支付的证券承销费(含税)11,499,999.95元,余额为188,499,997.65元,于2018年12月28日汇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扣除本次发行费用3,773,584.76元(不含税),募集资金净额为196,226,412.84元。本次募集资金已由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18年12月29日出具的“大华验字[2018]000706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
2、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公司2017年12月15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2018年1月11日 召开的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 集配套资金的议案》等议案,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投资总额 拟使用募集资金
1 上海工业锅炉(无锡)有限公司能 23,474.00 17,000.00
源设备制造项目
2 发行费及其他重组中介机构费用 3,000.00 3,000.00
合 计 26,474.00 20,000.00
3、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利益,根据《公司法》、 《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和规 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上海工业锅炉(无锡)有限公司与中国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南通分行、独立财务顾问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了《募集资金 三方监管协议》。
本次募集资金已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该专户仅用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
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截至 2020 年 3 月 31 日募集资金存
放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开户银行名称 银行账号 专户余额 资金用途
中国银行股份有 504072606933 3,828.36 支付中介机构相关费用、
限公司南通分行 实施能源设备制造项目。
二、募集资金实际使用及节余情况
截至2020年3月31日,2018年非公开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实 际使用及节余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拟投资 累计投 项目节 利息收 节余募集 节余募集
金额 入金额 余金额 入净额 资金金额 资金占比
上海工业锅炉
(无锡)有限公 17,000.00 14,478.18 2,521.82 64.29 2,586.11 15.21%
司能源设备制
造项目
发行费及其他
重组中介机构 3,000.00 1,757.75 1,242.25 0.00 1,242.25 41.41%
费用
合计 20,000.00 16,235.93 3,764.07 64.29 3,828.36 19.14%
注:①利息收入净额为银行利息扣除手续费的净额。②募集资金专户实际转
出的节余募集资金金额以转出当日银行结息余额为准。
三、募集资金节余的主要原因
1、公司在建设上述募投项目过程中,本着节约、合理、谨慎使用的原则审
慎使用募集资金,加强项目各个环节的费用控制和管理,降低了建设成本和费用。
2、公司通过市场调研、询价、比价、商务谈判等多种措施,有效降低了设
备的采购成本,节约了项目开支。
3、前期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投入项目建设、支付了部分中介机构费用,按照
相关规则,部分已投入的自有资金未能用募集资金进行置换。
四、募投项目结项后募集资金使用安排
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原则,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根据《深圳证券交易
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
相关规定,本次募投项目节余募集资金(含利息收入)3,828.36万元(最终金额
以资金转出当日银行结息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
补充流动资金后,公司将注销上述募投项目相应的募集资金专户,相关的募集资
金三方监管协议亦将予以终止。
五、本次事项履行的决策程序情况及相关机构意见
1、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2018年非公开发
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含利息收
入)3,828.36万元(最终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银行结息余额为准)全部永久性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同时注销对应的募集资金账户。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监事会意见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将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全体股东利益,没有违反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程序合法有效。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将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3、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将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提高公司的整体效益。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况。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将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4、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况。因此,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金通灵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金通灵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四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