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091 证券简称:金通灵 公告编号:2018-029
江苏金通灵流体机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金通灵流体机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18年4月14日以电子邮件或电话方式发出。2018
年4月25日上午8:00在公司七楼会议室以现场与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由公司董事长季伟先生主持。本次董事会的
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经与会董事审议并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2017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听取了总经理季伟先生所作的《2017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认为2017
年度内公司管理层有效执行了股东大会和董事会的各项决议,较好完成了年度经营目标。
表决结果:赞成票9 票, 反对票0 票, 弃权票0 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7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公司《2017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具体内容详见《2017年年度报告》之“第
四节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第九节公司治理”等相关内容。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届时公司独立董事将在股东大会上作述职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票9 票, 反对票0 票, 弃权票0 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2017年年度报告摘要》及《2017年年度报告披
露提示性公告》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2017年
年度报告披露提示性公告》同时刊登于2018年4月26日的《证券时报》、《上海
证券报》。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赞成票9 票, 反对票0 票, 弃权票0 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7年度经审计财务报告的议案》;
审计机构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 2017 年度公司的财务状
况进行了审计并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表决结果:赞成票9 票, 反对票0 票, 弃权票0 票。
五、审议通过《关于2017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的议案》;
依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公司 2017 年度计提资
产减值准备22,743,840.41元,核销资产73,212.68元。计提和核销依据充分,体
现了会计谨慎性原则,符合公司实际情况,能公允的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使公司的会计信息更加真实可靠,具有合理性。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赞成票9 票, 反对票0 票, 弃权票0 票。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201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2017
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赞成票9 票, 反对票0 票, 弃权票0 票。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根据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公司 2017年度归属于上
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124,898,656.54 元,母公司净利润 140,606,354.40
元,按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14,060,635.44元,母公司期末累计剩余未分配
利润为326,240,909.66 元。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现拟定如下分配预案:以截至 2017
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555,598,9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以每10股派发现
金股利0.23元(含税),共分配现金股利12,778,774.70元(含税)。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赞成票9 票, 反对票0 票, 弃权票0 票。
八、审议通过《关于聘请2018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从业资格,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遵守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 勤勉尽责地履行审计职责。公司拟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18 年度财务报告的审计机构,聘期为一年,具体审计费用由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管理层根据市场行情双方协商确定。
公司独立董事已对该议案事先认可,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赞成票9 票, 反对票0 票, 弃权票0 票。
九、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7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现行内部控制体系和控制制度已基本建立健全,能够适应公司管理的要求和公司发展的需要,截至2017年12月31日止,本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及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方面的重大缺陷和重要缺陷。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内部控制鉴证报告》,保荐机构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赞成票9 票, 反对票0 票, 弃权票0 票。
十、审议通过《关于支付2017年董事薪酬的议案》
2017年度,公司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对董事进行考核,并根据考
核结果发放薪酬。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核通过,同意公司2017年支付
董事薪酬如下:
姓名 任职状态 2017年支付薪酬总额(万元)
季伟 现任 24.63
季维东 现任 19.41
冯明飞 现任 15.23
刘军 现任 14.66
许坤明 现任 15.24
曹小建 现任 13.85
朱红超 现任 5.95
方少华 现任 5.95
侯江涛 现任 0.00
曹萍 离任 17.02
刘正东 离任 4.46
合计 - 136.40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赞成票9 票, 反对票0 票, 弃权票0 票。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支付2017年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2017年度,公司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对高级管理人员进行考核,
并根据考核结果发放薪酬。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核通过,同意公司2017
年支付高级管理人员(不含董事兼任的高级管理人员、不含2017年度已改任监
事人员)薪酬如下:
姓名 任职状态 2017年支付薪酬总额(万元)
金振明 现任 15.67
陈树军 现任 15.04
达云飞 现任 14.36
赵蓉 现任 14.36
钱金林 现任 14.34
孙建 现任 17.20
何杰 离任 18.44
冯兰江 离任 15.17
合计 - 124.58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赞成票9 票, 反对票0 票, 弃权票0 票。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7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的议案》;
2017年,公司完成了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用于募投项目,公司严格按照
《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履行相关信息披露工作,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保荐机构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核查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赞成票9 票, 反对票0 票, 弃权票0 票。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18年-2020年)的议案》。
为了完善和健全公司科学、持续、稳定的分红决策和监督机制,增强公司现金分红的透明度,积极回报投资者,根据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划。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赞成票9 票, 反对票0 票, 弃权票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