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091 证券简称:金通灵 公告编号:2015-057
江苏金通灵流体机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设备供货及安装合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近日,江苏金通灵流体机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与德龙钢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德龙钢铁”)签订了《1×40MW高温超高压中间再热煤气发电工程设备供货及安装合同》,合同总金额为11,600.00万元。
现将合同的主要情况公告如下:
一、 合同风险提示
1、合同的生效条件: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2、合同的履行期限:根据设备供货及工程进度确定。
3、合同的重大风险及重大不确定性:由于合同交货期限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及合同履行存在受不可抗力影响造成的风险,提醒投资者注意风险。
4、合同的签订及履行对公司本年度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不会产生重大影响。
二、 合同当事人介绍
1、合同当事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德龙钢铁有限公司
注册地:河北省邢台市邢台县南石门镇中尹郭村
法定代表人:丁立国
注册资本:1,200.00万美元
主营业务:生产中、宽带钢,压缩气体及液化气体:液氮、液氩、液氧,自产产品及半成品的境内外销售;原辅材料的进口;进口企业所需的机械设备及零配件(国家限定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从事电力生产服务(余热废气回收发电)。(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合同当事人与本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2、合同当事人最近三个会计年度与本公司未发生过业务往来。
3、结合合同当事人的背景实力、信用状况及支付能力,经分析判断,合同当事人有充分的履约能力。
三、合同的主要内容
1、合同内容:该项目以汽轮机为核心、锅炉设备等配套辅机设备为德龙钢铁1×40MW高温超高压中间再热煤气发电工程实施电站设备供货及安装承包,包括:汽轮机设备、辅机采购、安装、调试、整机启动、发电、性能试验、移交等事项。
2、合同金额:11,600.00万元人民币
3、结算方式:根据项目进度分为预付款、进度款、质保金。
4、合同签署时间:2015年12月25日
5、合同生效条件: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6、履行期限:根据设备供货及工程进度确定。
7、其他:合同条款中已对付款、暂停和终止、风险与职责、不可抗力、索赔争端和裁决等条款做出了明确的规定。
四、合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该项目是将公司高效汽轮机用于高炉煤气回收再利用,在不影响业主方原有输电网布局的情况下,每小时提高约1万千瓦的发电效率,为客户带来更大的收益。本合同的签订是公司汽轮机及集成系统在余气余热回收行业中的重大突破,进一步拓展了应用领域,提升了盈利能力和综合实力,对公司的长远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2、本合同金额占公司2014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的13.54%,合同的签订及履行对公司本年度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不会产生重大影响,预计对公司未来业绩将产生正面影响。
3、本合同的签订对公司业务的独立性无重大影响,不存在因履行合同而对合同对方当事人形成依赖。
五、合同的审议程序
本次签订的合同系公司日常性经营行为,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
六、其他相关说明
1、公司将在定期报告中持续披露本合同的履行情况。
2、备查文件:本次签订的合同文本。
特此公告。
江苏金通灵流体机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五年十二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