芜湖长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 年修订)》及《创业板上市公司业务办理指南第 6 号——信息披露公告格式》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将芜湖长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2020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2015 年非公开发行普通股股票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1、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芜湖长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 245 号)核准,由主承销商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网下向询价对象配售的方式,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不超过 1 亿股,拟向不超过 5 名符合条件的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发行期首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90%,即不低于 16.30 元/股。截至2015年3月26日止,本公司实际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63,304,758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20,785.48 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合计人民币2,791.04 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17,994.44 万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会验字[2015]1786 号《验资报告》验证。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
2、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2020 年度直接投入募集资金项目 1,055.84 万元。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止,累计直接投入募集资金项目 115,052.18 万元,
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 219.42 万元(包括 2020 年度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金额 3.85
万元及以自有资金支付尚未从募集资金专户转出的发行费用 175.34 万元)。
(二)2019 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1、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芜湖长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
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258 号)核准,公司于 2019 年 3 月
18 日公开发行可转换为本公司 A 股股票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12,300,000 张,发行
价格为每张人民币 100.00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23,000.00 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合计人民币 1,268.21 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21,731.79万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会验字2019[3055]号《验资报告》验证。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
2、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2020年度收回归还的2019年度募集资金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30,000.00万元,理财产品到期收回本金 25,000.00 万元,直接投入募集资金项目 31,249.88 万元,以募集资金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 20,000.00 万元。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止,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 7,386.42 万元(包括 2020
年度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金额 529.01 万元及以自有资金支付尚未从募集资金专户转出的发行费用 33.21 万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遵循规范、安全、高效、透明的原则,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的存储、审批、使用、管理与监督做出了明确的规定,以在制度上保证募集资金的规范使用。
(一)2015 年非公开发行普通股股票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本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管理,2015 年收到募集资金后,本公司、保荐机构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交通银行芜湖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招商银行芜湖开发区支行、中信银行芜湖经济开发区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本公司、子公司赣州市德普特科技有限公司、保荐机构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康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赣州南康支行、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赣州南康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本公司、子公司深圳市德普特电子有限公司和保荐机构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南山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宝城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本公司、子公司东莞市德普特电子有限公司和保荐机构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宝城支行、中国工商银行东莞大岭山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的三方、四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2018年1月18日,公司持续督导的保荐机构变更为开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18 年 2 月,公司与开源证券及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芜湖开发区支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芜湖分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芜湖经济开发区支行重新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赣州市德普特科技有限公司与开源证券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康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赣州南康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赣州南康支行重新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公司、东莞市德普特电子有限公司与开源证券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大岭山支行重新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的三方、四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2018 年 5 月 18 日,公司持续督导保荐机构变更为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
司,长信科技、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及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芜湖开发区支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芜湖分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芜湖经济开发区支行重新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赣州市德普特科技有限公司与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康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赣州南康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赣州南康支行重新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公司、东莞市德普特电子有限公司与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大岭山支行重新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的三方、四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止,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募集资金投资项 银行名称 银行账号 余额
目名称
中大尺寸轻薄型
触控显示一体化 招商银行芜湖分行开发区支行 553900043310918 3,588.14
项目
工商银行赣州分行南康支行 1510200129000012666 866,261.19
中小尺寸触控显 招商银行赣州分行南康支行 797900163710401 1,317,156.97
示一体化项目 农行银行赣州分行南康支行 14034101040017069 6,568.89
工商银行东莞大岭山支行 2010133019100024703 600.54
合 计 2,194,175.73
(二)2019 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本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管理,2019 年 3 月 22 日收到募集资金后,本
公司、保荐机构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分别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芜
湖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芜湖开发区支行、华夏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芜湖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本公司、子公司东莞市德
普特电子有限公司、保荐机构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分别与中国工商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东莞大岭山支行、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分行、中国建设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东莞大岭山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专户存
储的三方、四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监管
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止,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募集资金投资项 银行名称 银行账号 余额
目名称
工商银行东莞大岭山信立支行 2010133009100051508 72,421,759.86
触控显示模块一 建行东莞大岭山支行 44050177780800002575 380,757.50
体化项目——智 华夏银行东莞分行 14850000000668611 724,763.67
能穿戴项目 工行芜湖开发区支行 1307018829200128974 204,649.61
招商银行芜湖分行 553900043310216 77,357.20
华夏银行芜湖分行 19150000000097601 54,932.54
合 计 73,864,220.38
三、2020 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止,公司累计实际投入募集资金款项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情况 累计实际投入 附表
2015 年非公开发行普通股股票募集资金 115,052.18 附表 1
2019 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 96,202.06 附表 2
金
合 计 211,254.24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2015 年非公开发行普通股股票募集资金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止,公司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详见
附表 3。
(二)2019 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止,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发生变更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对募
集资金使用情况及时地进行了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的违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