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300088 股票简称:长信科技 公告编号:2018-053
芜湖长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度利润分配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通过分配方案的股东大会届次和日期
1、芜湖长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获2018年5月11日召开的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刊登于2018年5月12日证监会指定网站上。
2、本次分红派息距离股东大会通过分配方案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2017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2,298,879,814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1.0000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特别说明:请上市公司根据自身是否属于深股通标的证券,确定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保留或删除该类投资者)、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0.90000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
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200000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10000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分红派息日期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18年6月14日;
除权除息日为:2018年6月15日;
现金红利发放日为:2018年6月15日;
四、分红派息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18年6月14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将于2018年6月15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户 股东名称
1 08*****081 新疆润丰股权投资企业(有限合伙)
2 00*****136 陈奇
3 00*****737 高前文
4 01*****287 陈夕林
5 08*****234 赣州市德普特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18 年6月6日至登记日:2018年6月14
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有关咨询办法
咨询地址:芜湖经济技术开发区汽经二路长信科技园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咨询联系人:徐磊
咨询电话:0553-2398888
传真:0553-5843520
七、备查文件
1.芜湖长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及公告。
2.中国登记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芜湖长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6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