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087 证券简称:荃银高科 公告编号:2023-049
安徽荃银高科种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安徽荃银高科种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
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 2023 年 10 月 25 日以现场与通讯表决相结合的
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 2023 年 10 月 17 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会
议应出席董事 9人,实际出席董事 9人,会议由董事长覃衡德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与会董事经过审议并表决,形成决议如下:
一、会议以 9票赞成、0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公司 2023
年第三季度报告》
《 公 司 2023 年 第 三 季 度 报 告 》 详 见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
二、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公司2022-2023业务年度经营情况报告》
《公司 2022-2023 业务年度经营情况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会议以 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重新
制定<独立董事任职及议事制度>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监会 2023 年 8 月发布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
法》等相关规定,为发挥独立董事作用,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制度,
经董事会审议,同意重新制定《独立董事任职及议事制度》,公司原《独立董事任职及议事制度》废止。
重新制定的《独立董事任职及议事制度》详见公司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会议以 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修改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监会 2023 年 8 月发布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
法》第五条“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为不在上市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其中独立董事应当过半数,并由独立董事中会计专业人士担任召集人”的规定,公司拟对《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进行修改,内容如下:
修改前 修改后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 组成,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由三名不 在公司担
其中独立董事两名(包括一名专业会计人 任高级管理人 员的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
士)。 应当过半数。
第五条 审计委员会设主任委员一名 ,由独 第五条 审计委员会设主任委员一名 ,由独
立董事担任,负责召集和 主持委员会 工作; 立董事中会计 专业人士 担任,负责召集和主
主任委员由董事会选聘。 持委员会工作;主任委员由董事会选聘。
除上述修改内容外,其他内容不变。修改后的《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详见公司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五、会议以 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调整
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五条中“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为不在上市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的规定,公司对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进行相应调整。公司董事、常务副总经理王玉林先生不再担任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
董事会同意选举独立董事杨仕华先生担任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
满之日止。调整后的审计委员会成员为:周萍华(召集人)、黄长玲、杨仕华。
六、会议以 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补选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鉴于杨海泉先生辞去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及董事会战略与投资委员会委员职务,为保证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作,董事会同意补选应敏杰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并自股东大会选举通过其为公司非独立董事之日起同意选举应敏杰先生担任董事会战略与投资委员会委员,其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布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会议以 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召开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于 2023 年 11 月 14 日(星期二)召开公司 2023 年第
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相关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关于召开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3-056)。
特此公告
安徽荃银高科种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三年十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