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087 证券简称:荃银高科 公告编号:2022-048
安徽荃银高科种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诉讼事项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诉讼事项的基本情况
安徽荃银高科种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荃银高科”)因与湖南隆平种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南隆平”)存在侵害植物新品种权纠纷,向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合肥中院”)提起诉讼,请求合肥中院判定湖南隆平停止侵权行为并赔偿公司经济损失 30,000 万元及维权费用 100 万元。湖南隆平以公司侵害其品种许可使用权为由提起反诉。就此纠纷,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安徽省高院”)同意提级管辖,审理此案。此外,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隆平高科”)以荃银高科单方违约为由向合肥中院提起植物新品种实施许可合同纠纷诉讼,安徽省高院同意提级管辖,审理此案。
上述情况详见公司披露的《关于累计诉讼、仲裁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63)、《2021 年年度报告》、《关于诉讼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2-034、2022-039)。
二、诉讼事项的进展情况
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对于隆平高科以荃银高科单方违约为由提起的植物新品种实施许可合同纠纷诉讼,公司向安徽省高院提起反
诉。2022 年 5 月 18 日,公司收到安徽省高院送达的受理案件通知书。
因隆平高科对荃银高科连续实施的违法侵权行为,公司请求安徽省高院:1、依法确认公司与隆平高科签订的《使用水稻常规品种“五山丝苗”配组协议》已经终止;2、判令隆平高科赔偿荃银高科因本案支出的合理费用 130 万元(含律师费、调查费等);3、判令隆平高科承担本案诉讼费用。
四、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尚未披露的小额诉讼、仲裁事项涉案金额合计 1,789.3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1.30%。公司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五、本次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
因本次诉讼事项尚未开庭审理,目前暂无法判断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公司将根据诉讼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
1、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受理案件通知书(2022)皖民初 3 号;
2、民事反诉状。
特此公告
安徽荃银高科种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二年五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