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087 证券简称:荃银高科 公告编号:2022-025
安徽荃银高科种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安徽荃银高科种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22 年3 月26 日以现场和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
召开。会议通知于 2022 年 3 月 16 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会议应出
席董事 9 人,实际出席董事 9 人(董事长覃衡德先生因其他公务安排已书面委托董事杨海泉先生代为出席),会议由副董事长张琴女士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与会董事经过审议并表决,形成决议如下:
一、会议以 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2021 年度
总经理工作报告》
董事会同意《2021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中关于公司 2021 年度
经营管理工作开展情况、业绩情况的总结及 2022 年度工作计划等内容。
二、会议以 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2021 年度
董事会工作报告》
《2021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披露的
《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第三节和第四节相关内容。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杨仕华先生、鲁柏祥先生、周萍华女士和范斌先生向董事会提交了 2021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
公司 2021 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述职报告全文刊登于巨潮资讯网。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 2021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会议以 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公司 2021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及《公司 2022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2021 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252,077.28 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
57.38%;利润总额 21,298.61 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 45.70%;净利润21,242.53 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 44.61%;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6,904.53 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 26.68%。
2022 年度公司计划实现营业收入 30 亿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的净利润 2 亿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 2021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会议以 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 2021 年度实
际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 418,928,532.51 元,母公司为 198,597,525.81元。
公司拟以 2021 年 12 月 31 日已发行总股本 454,098,437 股扣除截
至年度报告披露之日(2022 年 3 月 29 日)公司回购专户持有的股份
8,964,236 股后的股本 445,134,201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1.00 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人民币 44,513,420.10元,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不派发红股。同时向全体股东以
资本公积金每 10 股转增 5 股,合计转增 222,567,100 股,转增后公司
总股本为 676,665,537 股(具体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实际登记为准)。
若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述利润分配预案之日起,至实施时的股权登记日,公司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届时将按照“分配
比例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总额进行调整。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 2021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会议以 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及《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摘要》
《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及《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摘要》详见
巨潮资讯网。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 2021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会议以 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公司 2021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公司 2021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报告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专项核查意见,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鉴证报告。
七、会议以 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公司 2021
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公司 2021 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详见
巨潮资讯网。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报告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专项核查意见,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鉴证报告。
八、会议以 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提请
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3 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 20%的股票,授权期限为 2021 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 2022 年度股东
大会召开之日止。
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31)。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 2021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九、会议以 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召开
2021 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于 2022 年 4 月 18 日(星期一)召开公司
2021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相关议案。
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召开 2021 年度股
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2-032)。
特此公告
安徽荃银高科种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二年三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