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087 证券简称:荃银高科 公告编号:2021-106
安徽荃银高科种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第一个锁定期届满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安徽荃银高科种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
2020 年 8 月 25 日、2020 年 9 月 15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
议、2020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摘要》、《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等相关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相关公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指引第 4 号—员工持股计划》等相关规定,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第一个锁定期于 2021 年12 月 15 日届满,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员工持股计划持股情况和锁定期
2020 年 12 月 17 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
所持有的 9,170,000 股股票已于 2020 年 12 月 16 日非交易过户至“安
徽荃银高科种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专用证券账户。
根据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本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为 48 个月,自公司公告标的股票过户至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
起算。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限的前 12 个月内为锁定期,锁定期满后,股票分三批解锁,解锁时点分别为自公司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本期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满 12 个月、24 个月、36 个月,最长锁定期为 36 个月。锁定期届满后依据 2020-2022 年度公司业绩目标考核结果分三期,每期解锁比例分别为 40%、30%、30%。
截至 2021 年 12 月 15 日,本员工持股计划第一个锁定期届满,
解锁比例为本员工持股计划持股总数的 40%,可解锁股份数量为3,668,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81%(占公司剔除回购专用账户股份数量后的公司总股本 445,134,201 股的 0.82%)。
二、本员工持股计划第一个锁定期届满的后续安排
1、本员工持股计划第一个锁定期届满,对应考核年度(2020 年)公司考核指标已达成,参加对象个人绩效考核已确定。管理委员会将按照持有人会议的授权,在存续期内根据员工持股计划的安排和市场情况决定是否出售可减持的股份。
2、本员工持股计划将严格遵守市场交易规则,遵守信息敏感期不得买卖股票的规定,在下列期间不得买卖公司股票:
(1)公司定期报告公告前 30 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公告日期的,自原公告日前 30 日起至最终公告日;
(2)公司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 10 日内;
(3)自可能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进入决策程序之日至依法披露后 2 个交易日内;
(4)中国证监会及深交所规定的其他期间;
(5)其他法律法规不得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形;
(6)如未来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规范性文件发生变化,以新的要求为准。
三、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变更和终止
1、存续期
本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为 48 个月,自公司公告标的股票过户至本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算,存续期届满后自行终止。经持有人会议按照本员工持股计划规定审议通过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可提前终止或展期。
2、员工持股计划的变更
在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内,员工持股计划的变更须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 2/3 以上(含)份额同意,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3、员工持股计划的终止
(1)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满后自行终止。
(2)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届满前所持股票全部出售的,本计划可提前终止。提前终止不得导致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限少于十二个月。
(3)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届满前未全部出售股票的,则在存续期届满前 2 个月,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 2/3 以上(含)份额同意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本员工持股计划可以展期。
(4)如因公司股票停牌或者窗口期较短等情况,导致本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的公司股票无法在存续期届满前全部变现的,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 2/3 以上(含)份额同意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限可以延长。
四、其他相关说明
公司将持续关注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情况,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安徽荃银高科种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一年十二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