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087 证券简称:荃银高科 公告编号:2021-048
安徽荃银高科种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安徽荃银高科种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股份为 8,964,236 股。因回购股份不参与分红,公司本次权益分派按现有总股本 430,330,071 股剔除回购专用账户中股份 8,964,236股后的 421,365,835 股为基数进行权益分派。
本次现金分红总额=实际参与现金分红的股本×每 10 股分红金
额÷10 股=421,365,835 股×1.000000 元÷10 股=42,136,583.5 元;按
公司总股本折算每股现金红利=现金分红总额÷总股本=42,136,583.5元÷430,330,071 股=0.0979168 元/股。
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价格=股权登记日收盘价-0.0979168 元/股。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权益分派方案情况
1、公司于 2021 年 5 月 18 日召开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司拟以 2020 年 12 月 31 日已发
行总股本 430,330,071 股扣除截至年度报告披露之日(2021 年 4 月 23
日)公司回购专户持有的股份 8,964,236 股后的股本 421,365,835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1.00 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人民币 42,136,583.5 元,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
本年度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2、公司自上述分配预案披露至实施期间,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
3、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方案一
致。
4、本次实施权益分派方案距离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权益分派方案
公司 2020 年 年度权 益分 派方案 为: 以公司 现有 总股本
430,330,071 股剔除已回购股份 8,964,236 股后的 421,365,835 股为基
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1.000000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QFII、RQFII 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0.900000 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
期限,持股 1 个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200000 元;
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100000 元;
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1 年 5 月 27 日,除权除息日为:
2021 年 5 月 28 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至 2021 年 5 月 27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
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 股股东现金红利将
于 2021 年 5 月 28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
划入其资金账户。
六、关于除权除息价的计算原则及方式
因公司回购股份不参与分红,本次现金分红总额=实际参与现金
分红的股本×每 10 股分红金额÷10 股=421,365,835 股×1.000000 元
÷10 股=42,136,583.5 元;按公司总股本折算每股现金红利=现金分红总额÷总股本=42,136,583.5 元÷430,330,071 股=0.0979168 元/股。
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价格=股权登记日收盘价-0.0979168 元/股。
七、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安徽省合肥市高新区创新大道 98 号;
咨询联系人:王允利;
咨询电话:0551-65355175;
传真电话:0551-65320226。
八、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2、公司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3、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有关确认方案具体实施时间的文件。
特此公告
安徽荃银高科种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五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