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087 证券简称:荃银高科 公告编号:2021-016
安徽荃银高科种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
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副董事长、总经理张琴女士,副总经理江三桥先生
保证向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1、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副董事长、总经理张琴女士持有本公
司股份 26,664,363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6.1963%;占本公司总股本剔除回购专用账户中股份数量后的股本 421,365,835 股的比例
为 6.3281%),计划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6 个月内以
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股份,减持数量不超过 4,280,000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剔除回购专用账户中股份数量后的股本的比例为1.0157%)。
2、公司副总经理江三桥先生持有本公司股份 363,883 股(占本
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0.0846%;占本公司总股本剔除回购专用账户中股份数量后的股本 421,365,835 股的比例为 0.0864%),计划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股份,减持数量不超过 90,000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剔除回购专用账户中股份数量后的股本的比例为 0.0214%)。
安徽荃银高科种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近日收到张琴女士、江三桥先生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
现将有关情况告知如下: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公司职务 持股数量(股) 占总股本比例 占本公司总股本剔除回
购股份后股本的比例
张琴 副董事长、总经理 26,664,363 6.1963% 6.3281%
江三桥 副总经理 363,883 0.0846% 0.0864%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本次拟减持的原因:自身资金需求;
2、股份来源:
股东名称 股份来源
张琴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股份、因权益分派转增的股份、
通过集中竞价买入的股份
江三桥 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获得的股份、因权益分派转增的股份
3、减持数量及比例:
股东名称 拟减持数量(股) 占公司总股本剔除回购
股份后股本的比例
张琴 4,280,000 1.0157%
江三桥 90,000 0.0214%
4、减持方式: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5、减持期间: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之后的6个月内;
6、减持价格:根据减持时的市场价格确定;
7、若在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发生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增发新股或配股等股份变动事项,上述股份减持数量将进行相应调整。
三、股东承诺及履行情况
1、关于所持公司股份限制流通及自愿锁定的承诺
公司股东张琴女士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 股说明书》、《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的相
关承诺如下:
(1)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委托他人
管理所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2)上述股份禁售期届满后,本人在担任公司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2、承诺的履行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张琴女士切实履行了其承诺事项,本次拟减持事项与其此前已披露的意向、承诺一致,未出现违反承诺的行为。
四、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具有不确定性,张琴女士、江三桥先生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
2、本次减持计划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3、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也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性经营产生影响。
4、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董事会将督促张琴女士、江三桥先生严格遵守相应的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备查文件
股东《关于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安徽荃银高科种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一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