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087 证券简称:荃银高科 公告编号:2020-108
安徽荃银高科种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安徽荃银高科种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
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临时会议)于 2020 年 9 月 11 日以通讯表决方式
召开。会议通知于 2020 年 9 月 3 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会议应出
席董事 9 人,实际出席董事 9 人,会议由董事长覃衡德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与会董事经过审议并表决,形成决议如下:
一、会议以 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修改
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对《公司章程》相应条款进行修改,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办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安徽荃银高科种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修订案》以及《安徽荃银高科种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以特别决议通过。
二、会议以 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37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发行证券申请文件(2020 年修订)》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结合《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等相关规定,编制了《安徽荃银高科种业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该报告已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鉴证,并出具《安徽荃银高科种业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鉴证报告》(大信专审字[2020]第 2-00469 号)。
具体内容请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相关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就该报告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三、会议以 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的议案》
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37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发行证券申请文件(2020 年修订)》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编制了《安徽荃银高科种业股份有限公司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该明细表已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核,并出具《安徽荃银高科种业股份有限公司非经常性损益审核报告》(大信专审字[2020]第 2-00470 号)。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相关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就该报告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四、会议以 7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部分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核心骨干、安徽张海银种业基金会设立有限合伙企业的议案》
为支持公司优质项目的推进和战略性目标的落实,促进公司项目持续、健康运行,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核心骨干即张琴、王玉林、张从合、朱全贵、高胜从、江三桥、张庆一、夏献锋、郑满生、谢庆军、王自生、严志、赵素珍、吕加林以及安徽张海银种业基金会等 15 位合伙人拟共同投资设立注册资本为 500 万元的安徽全贤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最终以工商核准名称为准,以下简称“合伙企业”),跟投公司投资的项目。合伙企业主要从事农业类股权投资及咨询(未经金融等监管部门批准不得从事吸收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向社会公众集(融)资等金融业务)(最终以工商部门核准为准)。其中,张琴为普通合伙人,其余均为有限合伙人,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
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核心骨干、安徽张海银种业基金会设立有限合伙企业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111)。
董事张琴女士、王玉林先生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会议以 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聘任
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修订)》等
有关规定,同意聘任王允利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特此公告
安徽荃银高科种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年九月十五日
附件:
简历
王允利,1989 年 10 月出生,女,硕士研究生学历。2015 年 8 月
入职公司,2016 年 2 月至今在公司证券部工作,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
截至目前,王允利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
份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修订)》等相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