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087 证券简称:荃银高科 公告编号:2020-015
安徽荃银高科种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
公司副董事长、总经理张琴女士,副总经理张从合先生、高胜从先生和朱全贵先生保证向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持有本公司股份 35,550,408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8.261% ; 占 本 公 司总股本剔除回购专用账户中股份数量后的股本412,195,835 股的比例为 8.625%)的副董事长、总经理张琴女士,计划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6 个月内以集中竞价交易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减持数量不超过 5,550,408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剔除回购专用账户中股份数量后的股本的比例为1.347%)。
2、持有本公司股份 7,075,532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1.644%;占本公司总股本剔除回购专用账户中股份数量后的股本的比例为 1.717%)的副总经理张从合先生,计划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15个交易日后的 6 个月内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减持数量不超过 1,000,000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剔除回购专用账户中股份数量后的股本的比例为 0.243%)。
3、持有本公司股份 702,661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0.163%;
占本公司总股本剔除回购专用账户中股份数量后的股本的比例为
0.170%)的副总经理高胜从先生,计划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6 个月内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减持数量不超过 175,665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剔除回购专用账户中股份数量后的股本的比例为 0.043%)。
4、持有本公司股份 466,030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0.108%;
占本公司总股本剔除回购专用账户中股份数量后的股本的比例为0.113%)的副总经理朱全贵先生,计划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6 个月内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减持数量不超过 110,000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剔除回购专用账户中股份数量后的股本的比例为 0.027%)。
安徽荃银高科种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近日分别收到张琴女士、张从合先生、高胜从先生和朱全贵先生 4人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现将有关情况告知如下: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拟减持股份的上述 4 位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情况如下表:
占本公司总股本
股东名称 职务 持股数量(股) 占总股本比例 剔除回购股份后
股本的比例
张琴 副董事长、总经理 35,550,408 8.261% 8.625%
张从合 副总经理 7,075,532 1.644% 1.717%
高胜从 副总经理 702,661 0.163% 0.170%
朱全贵 副总经理 466,030 0.108% 0.113%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本次拟减持的原因:自身资金需求;
2、股份来源:
股东名称 股份来源
张琴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股份、因权益分派转增的股份、通
过集中竞价买入的股份
张从合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股份、通过集中竞价买入的股份、
股权激励计划行权获得的股份、因权益分派转增的股份
高胜从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股份、股权激励计划行权获 得的股
份、因权益分派转增的股份
朱全贵 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获得的股份、因权益分派转增的股份
3、减持数量及比例:
股东名称 拟减持数量(股) 占本公司总股本剔 除回购
股份后股本的比例
张琴 5,550,408 1.347%
张从合 1,000,000 0.243%
高胜从 175,665 0.043%
朱全贵 110,000 0.027%
4、减持方式:张琴女士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其余 3 人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
5、减持期间: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之后的6个月内;
6、减持价格:根据减持时的市场价格确定;
7、若在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发生派发红利、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股本除权、除息事项的,减持股份数量及减持价格将相应进行调整。
三、股东承诺及履行情况
1、关于所持公司股份限制流通及自愿锁定的承诺
公司股东张琴女士、张从合先生、高胜从先生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的相关承诺如下:
股东名称 承诺内容
(1)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所
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张琴、张从合 (2)上述股份禁售期届满后,本人在担任公司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
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25%;离职后半年
内,不转让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高胜从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所持有的
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2、承诺的履行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切实履行了其承诺事项,本次拟减持事项与其此前已披露的意向、承诺一致,未出现违反承诺的行为。
四、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具有不确定性:张琴女士、张从合先生、高胜从先生和朱全贵先生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
2、本次减持计划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3、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无控股股东、无实际控制人的状态发生变化,也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4、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董事会将督促张琴女士、张从合先生、高胜从先生和朱全贵先生严格遵守相应的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备查文件
股东《关于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安徽荃银高科种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一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