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荃银高科:关于调整收购控股子公司安徽荃银种业科技有限公司少数股东权益暨关联交易之资金来源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0-01-01

荃银高科:关于调整收购控股子公司安徽荃银种业科技有限公司少数股东权益暨关联交易之资金来源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300087          证券简称:荃银高科        公告编号:2020-006
            安徽荃银高科种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收购控股子公司安徽荃银种业科技有限公司

      少数股东权益暨关联交易之资金来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安徽荃银高科种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荃银高
科”)于 2019 年 12 月 30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及第四
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收购控股子公司安徽荃银种业科技有限公司少数股东权益暨关联交易之资金来源的议案》,拟将收购控股子公司安徽荃银种业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荃银科技”)少数股东权益暨关联交易的股权转让款资金来源由自有资金调整为自有及自筹资金。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关联交易概述

  公司于 2019 年 9 月 23 日、2019 年 10 月 28 日分别召开第四届
董事会第九次会议、2019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收购控股子公司安徽荃银种业科技有限公司少数股东权益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 14,008 万元收购荃银科技少数股东江三桥、金毅和褚琳峰 3 人(以下合称“交易对方”)合计持有的荃银科技 40%股权(以下简称“本次收购”)。交易完成后,荃银科技成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由于交易对方之一江三桥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故上述交易构成关联交易。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分别于 2019 年
9 月 24 日 、 2019 年 10 月 29 日 在 巨 潮 资讯 网( 网址 为
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9-099)、《关于收购控股子公司安徽荃银种业科技有限公司少数股东权益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103)和《2019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9-125)等相关文件。

  二、调整收购资金来源基本情况

  1、概况

  根据 2019 年 9 月 23 日荃银高科与交易对方签订的《安徽荃银高
科种业股份有限公司与江三桥、金毅、褚琳峰关于安徽荃银种业科技有限公司之股权转让协议》(以下简称《股权转让协议》),荃银高科拟以自有资金人民币 14,008 万元收购交易对方持有的荃银科技 40%股权。该股权转让款由荃银高科分四笔向交易对方支付,其中第一笔于《股权转让协议》签署生效后 10 个工作日内支付股权转让款总额的 40%;其余三笔在相应业绩承诺期满且荃银高科相应年度年报披露之日起 10 个工作日内分别按约定比例支付。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荃银高科已按照上述《股权转让协议》的约定使用自有资金支付了 40%股权转让款,即 5,603.20 万元,荃银科技已完成少数股东股权转让的工商变更登记事宜,成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现结合公司当前运营及资金使用安排情况,公司拟将本次收购的股权转让款资金来源由自有资金调整为自有及自筹资金。

  2、调整原因

  当前公司经营规模和业务范围不断扩大,自有资金的使用规模也相应扩大。同时公司实力及行业地位不断提升,筹集资金能力随之进一步增强,为公司持续快速发展提供了资金保障。现为更好地满足公司当前业务发展所需,公司拟调整本次收购资金来源。


  3、其他说明

  (1)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尚未与交易对方就上述资金来源调整事宜对应签署股权转让协议补充协议。

  (2)本次调整收购资金来源事项涉及关联交易,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收购资金来源的调整,不会对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经营计划及未来发展战略造成不利影响。

  四、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1、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当前运营及资金使用安排情况,公司拟将收购荃银科技少数股东权益暨关联交易的股权转让款资金来源由自有资金调整为自有及自筹资金,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活动及公司独立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

  2、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公司拟将收购荃银科技少数股东权益暨关联交易的股权转让款资金来源由自有资金调整为自有及自筹资金,系根据当前运营及资金使用情况做出的合理安排,符合公司实际情况。该事项不会对公司经营计划以及正常生产经营活动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对收购资金来源进行调整。

  五、监事会意见

  公司根据当前运营及资金使用安排情况,拟将收购安徽荃银种业科技有限公司少数股东权益暨关联交易的股权转让款资金来源由自
有资金调整为自有及自筹资金,该事项有助于公司未来业务发展的资金安排;不会对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经营计划及发展战略等造成不利影响,因此同意本次调整收购资金来源事项。

  六、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对调整收购控股子公司安徽荃银种业科技有限公司少数股东权益暨关联交易之资金来源的事前认可意见;

  3、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安徽荃银高科种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一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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