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087 证券简称:荃银高科 公告编号:2018-012
安徽荃银高科种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五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安徽荃银高科种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荃银高科”)第三届董事会第五十次会议(临时会议)于2018年4月2日在公司416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于2018年3月23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其中委托出席的董事 3 人,董事陈金节先生因公务出差已书面委托张从合先生代为出席;董事贾桂兰女士因其他公务安排已书面委托董事王瑾女士代为出席;独立董事徐淑萍女士因其他公务安排已书面委托独立董事李燕女士代为出席),会议由董事长张琴女士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与会董事经过审议并表决,形成决议如下:
一、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2017年度
总经理工作报告》
董事会同意《2017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关于公司2017年度经
营管理工作开展情况、年度经营目标完成情况的总结及2018年度工
作计划等内容。
二、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2017年度
董事会工作报告》
《2017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
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披露的《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的相关内容。
公司独立董事李燕女士、徐淑萍女士、鲁炜先生和高用明先生向董事会提交了独立董事2017年度述职报告,并将在2017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述职报告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公司2017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及《公司2018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2017 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94,746.59 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
25.12%;实现利润总额10,198.57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87.46%;实
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6,246.19 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
103.61%。
2018年度公司计划实现营业收入12亿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的净利润1亿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公司2017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17年度实
际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154,943,301.01元。
根据《公司章程》中现金分红的有关规定,公司拟以2017年12
月31日的总股本422,381,151.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
现金红利人民币1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人民币42,238,115.10元,
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公司2017
年年度报告》及《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摘要》
《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及《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摘要》详见
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关于公司年度报告披露的提示性公告将同时刊登于2018年4月4日的《证券时报》。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公司2017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公司2017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详见中国
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报告发表了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专项核查意见;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鉴证报告,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七、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公司2017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公司2017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
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报告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出具了审核意见;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鉴证报告,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八、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续聘
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议案》
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己连续10年为公司提供了
审计服务,为维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高效性,同意继续聘请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7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审计费用为100万元。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的相关公告。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九、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使用
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
在确保公司日常经营所需资金及资金安全的情况下,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收益水平,合理利用闲置资金,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不超过人民币5,500万元(含)购买以银行为发行主体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的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等。资金在额度内可循环使用,即任意时点未到期的银行理财产品余额不超过5,500万元(含)。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的相关公告。
十、会议以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调整
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未行权股票期权数量及激励对象的议案》 由于公司股权激励计划中有9名激励对象从公司离职,不再符合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条件。根据《安徽荃银高科种业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以下简称《股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规定,同意注销上述人员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144,468份。
本次调整后,公司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人数由148人
减少至140人,首次授予尚未行权的期权数量由8,057,142份减少至
7,925,619份;预留期权的激励对象人数由22人减少至21人,预留
期权数量由691,277份减少至678,332份。
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披露的《关于调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及期权数量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19)。
关联董事陈金节先生、王瑾女士、张从合先生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十一、会议以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公
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三个行权期及预留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符合行权条件的议案》
根据公司《股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办法(修订稿)》的有关规定以及2017年度审计报告,公司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三个行权期及预留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的行权条件已经满足。
经考核,公司二级单位中除控股子公司安徽荃银欣隆种业有限公司、安徽荃银高科农业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和辽宁铁研种业科技有限公司未完成2017年度业绩目标外,其余均考核达标。激励对象中,公司外派控股子公司管理人员庞春亮、王中、谢卫星本次予以行权,其中王中行权股份为其所获授的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三个行权期激励股份,不包括预留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激励股份。
综上,公司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三个行权期激励对象140人,其
中10人因指标考核未达标不能行权,其获授的第三个行权期未行权
期权共计455,673份由公司注销;其余130人考核达标,予以行权,
相应的股票期权为7,469,946份。预留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激励对
象21人,其中王中的预留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不能行权,相应的
股票期权199,358份由公司注销;其余20人予以行权,相应的股票
期权为478,974份。
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披露的《关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三个行权期及预留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可行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20)。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本议案。
关联董事陈金节先生、王瑾女士、张从合先生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特此公告
安徽荃银高科种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四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