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086 证券简称:康芝药业 公告编号:2019-069
康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展期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9 年 12 月 4 日,康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
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展期 36 个月的议案》,现将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概述
公司于 2015 年 2 月 11 日召开 201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康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及相关议案,同意公司实施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并委托江海证券有限公司设立“江海证券---康芝 1 号定向资产管理计划”进行管理,江海证券—康芝 1 号定向资产管理计划将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员工持股计划后 6 个月内,通过二级市场购买等合法合规方式获得标的股票。参加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范围为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的核心骨干员工,合计总人数不超过 180 人。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资金来源为员工自筹资金加上控股股东宏氏投资为自筹员工提供借款,员工自筹资金金额与宏氏投资为自筹员工提供借款的金额比例为 1:3。
2015 年 5 月 5 日,公司员工持股计划的管理人江海证券有限公司通过定向大宗交易
(定向购买公司控股股东宏氏投资持有的公司股份)买入的方式完成本次员工持股计划股票的购买,购买均价为 22.58 元/股,购买数量 2,675,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为 0.89%。该计划所购买的股票锁定期自该公告日(2015 年 5 月 5 日)起 12 个月,该
计划所购买的股票存续期自该公告日起 24 个月(即 2015 年 5 月 5 日至 2017 年 5 月 4
日)。经 2017 年 2 月 8 日、2018 年 2 月 6 日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及第四届董事会
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该计划存续期已变更为 2015 年 5 月 5 日至 2020 年 5 月 4 日。
截至目前,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持有公司股票为 4,012,500 股,占公司总股本
的比例为 0.89%。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所持公司股票 4,012,500 股已解锁,但尚未出售。
公司已根据《创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 20 号:员工持股计划》等相关法规的
要求履行相应信息披露义务,相应公告见巨潮资讯网 2015 年 2 月 12 日、2015 年 5 月 5
日、2016 年 11 月 4 日、2017 年 2 月 17 日、2017 年 11 月 2 日、2018 年 2 月 13 日及 2019
年 11 月 8 日披露的相关公告。
二、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内情况
(一)根据公司 2015 年 9 月 11 日召开的 201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公
司于 2015 年 9 月 30 日实施了 2015 年半年度权益分配方案:公司总股本 30,000 万股为
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 1 元人民币(含税),共分配现金股利 30,000,000
元,同时,以资本公积金每 10 股转增 5 股,共计转增 15,000 万股。第一期员工持股计
划因此获得现金红利人民币 267,500 元(含税),持有公司股份数量由 2,675,000 股增加至 4,012,500 股。
2019 年 6 月 17 日,公司 2018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2018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以
2018 年 12 月 31 日的总股本 45,000 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1.50
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6,750 万元,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本次权益分派于 2019 年 6 月 28 日实施完毕。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获得派发现金红利人
民币 601,875 元(含税),持股数量未发生变化。
(二)截至目前,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所购买的公司股票均处未出现或用于抵押、质押、担保、偿还债务等情形。
(三)截至目前,未出现已设立并存续的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的股票总数累计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 10%,单个员工所持持股计划份额所对应的股票总数累计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 1%的情形。
(四)截至目前,未出现公司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之外的第三人对员工持股计划的股票和资金提出权利主张的情形。
(五)经分别于 2017 年 2 月 8 日及 2018 年 2 月 6 日公司召开的第一期员工持股计
划持有人会议,经出席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2/3以上份额同意,
并提交董事会审议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展期事宜。经 2017 年 2 月 8 日、2018
年 2 月 6 日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及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分别同意了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展期12个月及24个月,存续期由2015年5月5日至 2017
年 5 月 4 日变更为 2015 年 5 月 5 日至 2020 年 5 月 4 日。
三、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继续展期情况
(一)根据《康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的规定:本员工持股计
划的存续期届满前 2 个月,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 2/3 以上份额同意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本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可以延长。
(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指引第 4 号——员工持股计划》、《康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以及《康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鉴于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存
续期即将到期,并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2019 年 11 月 22 日公司召开第一期员工
持股计划持有人会议,经出席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 2/3 以上份额同意,并提交董事会审议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展期事宜。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同意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继续展期 36 个月,即
存续期由 2015 年 5 月 5 日至 2018 年 5 月 4 日变更为 2015 年 5 月 5 日至 2023 年 5 月 4
日。
(三)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董事会审议员工持股计划展期事宜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指引第4号——员工持股计划》、《康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以及《康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等规定的要求,履行了规定的决策程序,关联董事也已回避表决,因此我们同意对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展期36个月。
特此公告。
康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9 年 12 月 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