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085 证券简称:银之杰 公告编号:2022-018
深圳市银之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银之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或简称“公司”、“银之杰”)于 2022年 4 月 26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公司结合目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进展情况,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进行了调整,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深圳市银之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或简称“公司”、“银之杰”)经中国
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7]559 号”核准,于 2017 年 7 月向同方金融控
股(深圳)有限公司、武汉亘星投资有限公司、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
人民币普通股 22,626,766 股,发行价格每股 15.99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 361,801,988.34
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 16,909,930.00 元,募集资金净额为 344,892,058.34 元。上述
募集资金已于 2017 年 7 月 10 日全部到位,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瑞华会计师
(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瑞华验字[2017]48020003 号验资报告审验。公司对上述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
公司分别于 2020 年 4 月 8 日、2020 年 4 月 24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
会议、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为了更科学、审慎和有效的使用募集资金,防范募集资金投资风险,促进公司业务长期稳定发展,保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经充分研究和论证,公司决定终止原银行数据分析应用系统建设项目,并将尚未使用的剩余募集资金用于银行数字化转型
解决方案项目、银行智能设备产业化项目和研发中心项目建设。
变更后的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总投资 使用 2017 年非公开发
序号 项目名称 (万元) 行股票募集资金投入
金额(万元)
1 银行数字化转型解决方案项目 57,997.76 17,597.48
2 银行智能设备产业化项目 68,999.46 7,422.00
3 研发中心项目 13,319.76 2,000.00
合计 140,316.98 27,019.48
注:2017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原银行数据分析应用系统建设项目(已终止)已投入 859.73 万元,原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8,300.00 万元已全部投入使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进度情况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如下:
募集资金承 累计投入募 投资进度 项目达到预定可
序号 项目名称 诺投资总额 集资金金额 (%) 使用状态日期
(万元) (万元)
1 银行数据分析应 859.73 859.73 100% 不适用
用系统建设项目
2 补充流动资金 8,300.00 8,300.00 100% 不适用
3 银行数字化转型 17,597.48 2,033.13 11.55% 2022 年 4 月 24 日
解决方案项目
4 银行智能设备产 7,422.00 2,910.72 39.22% 2022 年 4 月 24 日
业化项目
5 研发中心项目 2,000.00 1,061.17 53.06% 2022 年 4 月 24 日
合计 36,179.21 15,164.75 - -
三、募集资金项目延期的情况说明
(一)本次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具体情况
公司结合目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进度和实际情况,经审慎研究,在项目实施主体、投资总额和建设规模不变的情况下,对“银行数字化转型解决方案项目”、
“银行智能设备产业化项目”和“研发中心项目”的投资进度进行调整,将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调整如下:
项目名称 调整前项目达到预定可使 调整后项目达到预定可使
用状态日期 用状态日期
银行数字化转型解决方案项目 2022 年 4 月 24 日 2024 年 6 月 30 日
银行智能设备产业化项目 2022 年 4 月 24 日 2024 年 6 月 30 日
研发中心项目 2022 年 4 月 24 日 2024 年 6 月 30 日
(二)募投项目延期的原因
公司“银行数字化转型解决方案项目”、“银行智能设备产业化项目”和“研发中心项目”三个项目的计划总投资额为 140,316.98 万元,其中拟使用变更 2017年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用途投入 27,019.48 万元,拟使用 2020 年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113,297.50 万元。因公司已于 2020 年 9 月终止 2020 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
公司可投入以上三个项目的资金为 27,019.48 万元,资金明显不足。同时,公司基于项目实施合理性和资金使用有效性的考虑,对以上三个投资项目的投入主要集中在设备购置及开发支出等,致使募集资金投入进度缓慢。综合以上因素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入未达到计划进度。
根据业务发展需要,公司仍将推动以上投资项目实施,但结合当前实际情况,经审慎研究,公司以上项目难以在计划时间内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为了保证募集资金的合理、安全使用,公司决定延长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投资期限。
(三)募投项目延期的影响
公司本次关于募投项目延期的事项,是公司基于募投项目的实际情况作出的审慎决定。本次公司“银行数字化转型解决方案项目”、“银行智能设备产业化项目”和“研发中心项目”预计可使用状态日期延期,未改变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项目投资用途,不会对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的影响,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也不存在改变或者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
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相关审核及批准程序
(一)监事会意见
2022 年 4 月 26 日,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
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本次延期造成对募投项目实施进度的影响,并未改变募投项目的内容、投资总额、实施主体,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同意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对“银行数字化转型解决方案项目”、“银行智能设备产业化项目”和“研发中心项目”的投资进度调整是根据项目建设的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符合公司实际经营和发展规划的需要,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或其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的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对“银行数字化转型解决方案项目”、“银行智能设备产业化项目”和“研发中心项目”的实施进度进行延期。
五、备查文件
1、《深圳市银之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深圳市银之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3、《深圳市银之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银之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四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