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085 证券简称:银之杰 公告编号:2013-037
深圳市银之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银之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
议于2013年8月20日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
议案》,确定2013年8月20日为首次授予日,向调整后的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与
限制性股票。现对相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简述及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一)激励计划简述
《深圳市银之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修订案)》
(以下简称“激励计划”)及其摘要已经公司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主要内容如下:
1、标的种类:激励计划拟授予激励对象的激励工具为股票期权和限制性股票。
2、标的股票来源:激励计划股票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股票。
3、激励对象:激励计划涉及的激励对象共计28人,包括公司中层管理人员和
核心技术(业务)人员。激励对象名单已经公司监事会核实,具体分 配如下表:
数量 占本次授予权 占目前股本总
激励对象 激励工具
(万股/份) 益总数的比例 额的比例
限制性股票 133 80.61% 1.1083%
中层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
务)人员,合计(28人) 期权 32 19.39% 0.2667%
总计 165 100% 1.3750%
4、行权/解锁时间安排:
等待/锁定期满后为行权/解锁期。授予的股票期权/限制性股票(包括首次授予
部分及预留部分)等待/解锁期及各期行权/解锁时间安排如下表所示:
行权/解锁安排 行权/解锁时间 行权/解锁比例
自授予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日起24个月
第一次行权/解锁 1/3
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授予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日起36个月
第二次行权/解锁 1/3
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授予日起3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日起48个月
第三次行权/解锁 1/3
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5、行权/授予价格:公司授予的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为11.39元,限制性股票
的授予价格为4.74元。
6、股票期权行权条件与限制性股票解锁条件
(1)公司业绩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的权益(包括首次授予部分及预留部分)分三期行权
或解锁,在行权期/解锁期内满足各期行权/解锁条件的,激励对象获授的股票期权
可以行权、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可以申请解除锁定并上市流通。行权/解锁安排及公司
业绩考核条件如下表所 示:
行权/解锁期 绩效考核目标
2013年度净利润相比2012年的增长率不低于46%;2013年度营业
第一个行权/解锁期 收入相比2012年的增长率不低于15%;
2014年度净利润相比2012年的增长率不低于65%;2014年度营业
第二个行权/解锁期 收入相比2012年的增长率不低于25%;
2015年度净利润相比2012年的增长率不低于85%。2015年度营业
第三个行权/解锁期 收入相比2012年的增长率不低于35%。
以上“净利润”指: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除上述绩效考核目标外,等待/锁定期内,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及归属
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均不得低于授予日前最近三个会计年
度的平均水平且不得为负。
(2)根据公司现有考核管理办法,激励对象上一年度个人绩效考核达标。
(二)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公司于2013年5月24日分别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二届监
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
其摘要》,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其后公司向中国证监会上报了申请
备案材料。
2、根据中国证监会的反馈意见,公司对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及其摘要的部分条款进行了相应修改,并于2013年7月2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
十六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修订案)及其摘要》,公司独立董事对激励计划发表了独立意见。该激励
计划经中国证监会备案无异议。
3、公司于2013年8月14日召开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股
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修订案)及其摘要》、《股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
理办法》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
关事宜的议案》。董事会被授权确定股票期权和限制性股票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
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
所必须的全部事宜。
4、公司于2013年8月20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调整股权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议案》以及《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与
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并于当日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