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084 证券简称:海默科技 公告编号:2023—022
海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海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1 月 20
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
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公司章程的修订情况
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2 年修订)》
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对《公司章程》
的相关条款进行修订,具体修订内容对照如下:
序号 本次修订前 本次修订后
第 79 条 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以 第 79 条 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以
其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行使 其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行使表
表决权,每一股份享有一票表决权。 决权, 每一股份享有一票表决权。
股东大会审议影响中小投资者利 股东大会审议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
益的重大事项时,对中小投资者表决 的重大事项时,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应当
应当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应当及 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应当及时公开
时公开披露。 披露。
1 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没有表决 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没有表决
权,且该部分股份不计入出席股东大 权,且该部分股份不计入出席股东大会
会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和符合相 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和持有 1%
关规定条件的股东可以公开征集股东 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或者依照法
投票权。征集股东投票权应当向被征 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证券监督管
集人充分披露具体投票意向等信息。 理机构的规定设立的投资者保护机构可
禁止以有偿或者变相有偿的方式征集 以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征集股东投票
股东投票权。公司不得对征集投票权 权应当向被征集人充分披露具体投票意
提出最低持股比例限制。 向等信息。禁止以有偿或者变相有偿的
方式征集股东投票权。除法定条件外,
公司不得对征集投票权提出最低持股比
例限制。
第 124 条 董事会由 7 名董事组成,设 第 124 条 董事会由 9 名董事组成,设
2 董事长 1 人,独立董事 3 人。 董事长 1 人,独立董事 3 人。
除上述修订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内容未发生变化。
二、备查文件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海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3 年 1 月 20 日